哲人毛泽东,是一个站在中国历史前列,站在世界高度的伟人。他汲取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中对立统一思想的积极成果,深入研究列宁的对立统一学说,又深深地扎根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从理论上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地位和作用,创造性地丰富了它的内容,深刻地揭示了它的实质,科学地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指导中国革命和建设,从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学说。研究毛泽东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发展,对于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批判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简短的回顾 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它普遍地存在于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领域中,如同认识一切客观事物一样,人类对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探索过程。为了深入地研究和发展唯物辩证法,以服务于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需要,毛泽东曾借鉴中国古代思想史上的矛盾学说的积极因素,深入研究列宁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思想,从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对立统一学说。 在中国哲学史上,殷周之际的《易经》认为自然界也与人和动物一样,有两性(阴阳)产生,万物在阴阳两势力的推动、矛盾中通过交感产生变化发展。后来,春秋时代的史墨、范蠡、晏婴、老子等人的对立统一思想继承了《易经》和春秋以前丰富的对立统一思想的成就,并在前人成就的基础上有所发展,但由于历史条件的限制,这些对立统一思想多半局限在具体问题和事件上,甚至受到唯心主义的歪曲,概括性不高,还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哲学世界观,因而带有原始的、直观的、朴素的性质。 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是欧洲哲学史上辩证法的奠基人,他第一个发现了对立统一规律,并把这个规律作为自己研究的中心问题。在赫拉克利特看来,世界是由许多彼此间进行着斗争的对立面组成的,对立面能够相互转换:冷变为热,热变为冷;湿变为干,干变为湿。因此,一个对立面的存在就决定着另一个对立面的存在:疾病陪衬出健康的可贵。赫拉克利特指出了对立面的相互联系,并看出对立面的斗争是发展的源泉,认为一切都通过斗争和按照必然性发生。这是他哲学思想的积极因素。 赫拉克利特的对立统一思想是他所处时代的精华。然而,由于受社会历史条件的限制,他的对立统一思想还带有自发、朴素和直观的性质,还缺乏科学依据和具体分析,还不能为人们提供解决问题的科学观点和方法。赫拉克利特的这些思想,还只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原始形态。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的德国唯心主义辩证法大师黑格尔汲取了赫拉克利特对立统一学说的积极成果,较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思想。黑格尔认为,凡是可以说得上存在的东西都必定包含有区别和对立于自身。他强调说,一切事物在其自身中都是矛盾的。这就是说,任何事物都是对立面的统一体,对立的双方都是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他用上和下、左和右、父亲和儿子、直线和曲线、南极和北极、生命和死亡等一系列日常生活中的具体例子,论证“每个规定都包含着对立”的思想,证明矛盾的双方是互为存在条件的。 此外,黑格尔还有一系列关于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思想,他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内部矛盾是一切事物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的思想。 黑格尔在自己的时代里克服了赫拉克利特学说的自发、朴素、直观性,把对立统一规律加以系统论述,发展到前人远没有达到的高度。这是黑格尔对辩证法的重大贡献之一。列宁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是德国哲学中最伟大的成果。但是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在黑格尔哲学中革命的辩证法思想同保守的唯心主义体系之间包含着不可克服的矛盾,而且黑格尔的辩证方法同形而上学的体系间存在着深刻矛盾。 二、经典作家对对立统一规律的发展 从19世纪30年代起,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唯物主义观点改造了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马克思和恩格斯仅仅汲取了黑格尔辩证法中所包含的合理内核,而摈弃了黑格尔唯心主义的外壳,创立了崭新的唯物辩证法,实现了唯物辩证法发展史上的空前伟大的革命变革。唯物辩证法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十分重视对立统一学说,重视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意应用对立统一规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例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运用对立统一学说来分析资本主义社会的,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则是运用对立统一规律来分析自然界的矛盾运动的等等。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历史时代,他们注重的是创建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以便为无产阶级制定正确的政策和策略,具体到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他们着重论述的是其客观性、普遍性和科学性,对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具体内容及其在整个唯物辩证法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们虽然指明了研究方向,但还没有来得及展开,没有来得及作专门论述。 列宁对对立统一规律最突出、最重要的贡献,是他在全面研究辩证法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提出并论证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质量互变、否定之否定是黑格尔最先提出来的,但黑格尔哲学是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黑格尔是把否定之否定规律看得最重,用得最多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关于三大基本规律的合理见解,初步考察了三个基本规律的关系,但是由于当时有更急迫的革命任务,他们没有精力来深入考察三个基本规律的关系,也没有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理论观点。 列宁直接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肯定唯物辩证法有三个基本规律,在深入研究辩证法体系的内在联系以后,明确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注:《列宁选集》,第2卷,7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列宁在肯定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同时,在《哲学笔记》中,对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也作过重要的阐述。在列宁那里,对立统一规律是核心,是贯穿于其它两个规律和范畴的中心线索,但它不能取代唯物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辩证法的其它规律和范畴是受对立统一规律制约和支配的,他们是对立统一规律的表现、展开和具体化,是对立统一规律的重要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