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A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744(2001)04-0005-05 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无论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时期,对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成功解决,不仅对新民主主义革命,而且对今天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都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纵观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历史,我们会发现,作为我们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核心人物——毛泽东,对农民和农村问题尤为重视,在伟大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把对农民和农村问题的解决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一个突破口,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实现第一次历史性飞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对农民和农村问题的成功解决,是毛泽东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最具特色、最具创造性的贡献之一。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所形成的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其内容和表现形式是多方面的,但在这一理论的形成过程中,农民和农村问题则是一个中心问题。从一定程度上说,对农民和农村问题的解决,是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实现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最有效,也是最符合中国实际的途径之一。毛泽东紧紧抓住农民和农村问题,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伟大实践中,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第一,从近代中国的具体国情出发,通过对中国社会各阶级的调查和分析,明确提出了农民问题是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阶级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的思想。进行中国革命必须“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1],中国社会的最大国情,正如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讲的那样,“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是农民,这是小学生的常识。因此农民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的力量,是中国革命的主要力量。”[2]所以,发动农民参加革命,解决其土地问题,就成了中国革命的第一任务。 从1925年五卅运动以后,毛泽东开始重点研究农民问题。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对中国社会各阶级进行了深刻的分析。1925年年底至1927年年初,毛泽东先后撰写了《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反抗运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等文章,不仅明确地提出了农民问题是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而且对农民中所蕴藏的革命性进行了论述。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毛泽东肯定了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半自耕农和贫农的革命性。尤其是贫农,对于革命宣传他们“极易接受”,他们和雇农一起,是农民运动的中坚,在中国革命中“是我们最接近的朋友”。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他充分肯定和讴歌了农民革命的重要地位和功绩,强调说:“一切革命同志须知: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现在有了这个变动,乃是革命完成的重要因素。”[3]可以说,在当时还没有人能像毛泽东那样,用如此坚定、鲜明而又精辟的语言来阐述农民问题的极端重要性。 国民革命失败后,经过土地革命战争和抗日战争,毛泽东通过实践逐步确立了在无产阶级领导下,主要依靠农民的力量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思想,即明确了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的思想。1928年至1934年,毛泽东在革命根据地亲自作了宁冈、永新、寻乌、兴国等10余个调查,这些调查较大革命时期的调查要丰富得多,它进一步明确了农村中的阶级关系,为制定农村的阶级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到1939年,毛泽东在总结以往革命斗争经验的基础上,对农民是中国革命主力军的思想作出了完整的表达:“中国的贫农,连同雇农在内,约占农村人口百分之七十。贫农是没有土地或土地不足的广大的农民群众,是农村中的半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最广大的动力,是无产阶级的天然的和最可靠的同盟者,是中国革命队伍的主力军。”[4]可见,毛泽东在中国革命中把农民阶级作为无产阶级最可靠的同盟军、中国革命的主力军的思想是十分明确的。 第二,把土地问题作为解决农民问题的中心工作来抓,极大地调动起农民参加中国革命的积极性。民主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则是土地问题。特别是当党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农村,走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后,如何调动农民参加革命的积极性,依靠农民建立革命武装和革命根据地,则成为中国共产党人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人,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解决农民问题的中心工作来抓,成功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并在土地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完善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方案和路线、方针、政策。 从1928年12月,毛泽东主持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提出“没收一切土地归苏维埃政府所有,分配给农民耕种”开始,到1929年4月,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兴国土地法》对土地没收对象作出了重要改正,将“没收一切土地”改为“没收一切公共土地及地主阶级的土地”。但是,如何分配土地以及地权归属问题,仍未妥善解决。1930年5月,毛泽东通过对寻乌农村调查,又提出对土地进行平均分配,在实践中,形成了平分土地,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土地分配原则。1931年2月27日,毛泽东以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主任的名义给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写信,在信中明确指出,土地归农民所有,允许自由买卖。这样,就彻底纠正了《井冈山土地法》的不足。至此,基本形成了“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土地革命路线。此后,1933年2月,毛泽东为纠正“左”倾土地政策所推行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做法,提出了进行查田运动,通过量的分析,正确划分了农村各阶级,使土地改革得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