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以百分制划分“优、良、可、差”的审计评价标准 易县审计局提出了按百分制对应四个档次(优、良、可、差)评价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的方法。主要内容是:根据审计内容确定分值(九大项合计100分),依据真实、合法、效益情况确定得分,按得分多少确定档次(90分以上为优,80分-90分为良,60分-80分为可,60分以下为差)。实行这个办法以后,就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进行了量化,组织部门运用审计结果就具有了可操作性:一是从四个档次划分上一目了然;二是在同一个档次上又有分数多少的区别,便于比较优劣。 (二)建立统一的审计评价的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 定量指标包括:1.所在部门和单位经济目标完成情况。如未完成或完成较好,应给出具体差异数字并指出原因。2.预算的执行及决算或财务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3.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领导干部不是所在单位的守财者,而是经营管理者。单位资产保值增值是对单位负责人最起码的要求。4.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化情况。定性指标包括:1.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领导干部应重视本单位内控制度,并起表率作用,率先遵守。2.领导干部遵守财经法纪和廉洁自律情况。3.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在经济决策中所起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