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审计国际化 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由于各国经济、文化甚至政治的相互融合渗透,必然导致审计环境发生巨变,进而引发各国审计的对接、整合,审计国际化是大势所趋,是中国审计的必然选择。 我国审计已发展成由审计组织、审计人员、审计法律、审计规范、审计方法、审计技术和审计对象等诸要素构成的经济监督系统,而审计体系中的诸要素都与审计环境密不可分。审计的生存和发展不仅与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律环境、科技文化环境紧紧相连,而且与审计客体的变化和审计主体自身素质密切相关。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审计必须适应审计环境走国际化之路,在审计组织形式、审计目标内容和审计方法技术等方面做出相应调整,以充分发挥审计效能。 审计国际化的要求是:(1)规范性。审计监督组织以国际通用审计准则的内容和要求为规范。(2)兼容性。审计监督的理论基础、标准依据、原则要求、工作制度等符合国际惯例要求。(3)可比性。审计监督的组织体系、人员素质要求和目标重点、程序方法以及相应的审计准则等在国际上是可比的。 二、审计国际化带来审计全新课题 1、审计目标移位,审计效能强化。我国国家审计的目标定位在: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由于审计目标受制于审计环境,我国目前的审计目标以真实性、合法性为主,以查错纠弊为根本出发点,这是与我国当前转型期的社会环境相适应的,审计效能的发挥也主要限于这一空间。在经济全球化浪潮冲击下,审计环境发生了巨变,势必导致审计目标移位,审计效能强化。由于审计客体目标结构中的社会责任增强,要求审计必须向全社会提供有价值的审计信息。这一切都决定着审计目标由偏重于真实性、合法性转向以效益性为主,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并重;由偏重于经济效益转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重。 2、审计内容拓展,审计重点转化。人力资本成为审计的新内容;无形资产审计成为审计的重点内容之一,信息资源审计成为审计的新领域;可持续发展审计也将是审计的新空间。会计核算内容的广泛性,使审计监督内容大大拓展;会计核算的重点内容的转移,导致审计也由以有形资产为重点转向以无形资产为重点,由以物为重点转向以人为重点,实现了审计监督重点的战略转移。 3、审计风险加大,审计方法变革。“网上实体”、“虚拟实体”的出现,更使审计人员难以界定审计对象的范围,难以对会计资料进行审查,难以获取审计证据,这无疑会加大审计风险。因此,传统审计方法显然已不能适应审计环境的变化,必须革新审计技术方法。变革的取向是:实行制度基础审计,探索风险导向审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广计算机和网络审计。 4、审计需求升级,审计人才重塑。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创新型审计人才,审计客体的多样化需要复合型审计人才,经济的全球化需要国际型审计人才。审计需求的升级,客观上要求审计人才重塑。在思想素质上,要跟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潮流,树立创新发展的思想、与时俱进的理念、务实求精的意识,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审计行为的指南。在能力素质上,要踏上审计实践发展的节奏,增强信息搜集处理能力,做到融会贯通、组合集成、促进转化,具有较强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知识素质上,要适应知识不断翻新的频率,刷新知识结构,增强统慑知识能力,不仅要掌握会计、审计、财政、金融、法律等知识,还要具备现代科技、计算机技术、工程、外语、管理学等学科知识。 三、审计国际化的破题呼唤审计体系创新审计国际化既带来中国审计改 革的阵痛,又提供中国审计大发展的机遇。因此,我们必须立足国情、放眼世界、抓住机遇、与时俱进,在国际化和中国特色两大前提下,重新构筑与经济全球化大势相适应的中国审计框架体系。 1、审计理论体系创新。构筑现代审计理论结构体系必须寻觅它的逻辑起点。那么,我们要找的逻辑起点是什么?审计理论的逻辑起点是二元的,它由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共同构成。审计环境、审计目标的变化必然引起审计职能、审计本质、审计对象、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及审计规范等相应变化。因此,必须以审计环境和审计目标为逻辑起点,由审计职能、审计本质和审计对象、审计假设、审计原则及实际应用逐层架构审计理论结构体系,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时代的要求。 2、审计组织体系创新。中国审计组织体系的创新应立足中国国情。首先,重塑国家审计领导体制。审计署隶属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以加强对中央政府经管全国公共财产、资源所负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的制衡机制和绩效检查与评价;省级审计机关直接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实现省级审计机关监督与人大监督的有效衔接;对省级以下的审计管理实行派出制,成立相应的派出机构,以增强审计的独立性。其次,对内部审计组织结构进行整合。内部审计管理体制由现行的行政型转变为行业自律型,企事业单位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解除国家审计对内部审计的管理。同时,成立内部审计协会,其主要职责是在政府与内审之间进行沟通,并参与内审法规的制定,开展内审各种专业活动,指导内审业务的开展。最后,重整社会审计组织。近年来,我国实行国家审计与社会审计的职能分离,将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改为有限责任型或合伙制的独立法人,这有利于减少审计工作的盲目性,增强事务所法律责任意识。但是,从总体上来看,现有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小、力量弱,同时缺乏一套规范、有效的运作机制,难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