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本人基本情况及接任现职时企业财务状况。该部分是领导干部接任现职时企业资产负债及有关经济指标基数,是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对比基数。具体内容:一是领导干部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学历、职称、政治面貌、任现职时间。二是领导干部接任现职时本企业资产负债的真实性。包括企业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企业是否存在潜在的亏损挂账或截留的潜盈资金,账物是否相符等。三是企业生产经营获利状况。包括主要产品产量、产值、成本;主营业务收入水平、营业成本情况;主要费用支出及利润水平。四是有关需要说明的事项。包括或有事项、或有损失、企业对外投资、担保贷款等前任遗留的有关事项等。 2.任期内历年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具体内容:一是任期内年度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利润指标、职工平均收入指标、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偿债能力指标(资产负债率下降指标)。二是执行财经纪律情况。包括是否存在违纪违法问题,领导干部本人对违纪违法问题负有的主管责任或直接责任,有无侵占国有资产。三是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是否科学、民主,有无决策失误或发生重大损失。 3.离任时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具体包括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及增减变动情况;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企业对外投资效益和资产的处置情况;企业收益的分配,兼顾国家、企业、经营者、员工四者利益;企业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任期内全部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其他需要审计定论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