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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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审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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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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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审计的主要内容有三部分:1.审核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2.审核下岗人员(在册不在岗)缴费额;3.审核部分在职职工的实际工资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或高于社会平均工资100%时产生的差额。

      因此,审计首先要从核实职工工资总额入手。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的项目,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此项审计要在询问了解的基础上,采取对账审计的方法,审查工资提取和发放情况及各费用账,防止一些工资性的支出列入费用,漏报工资总额。其次要核对人事部门的职工工资台账,目的是要统计出企业下岗人员(在册不在岗)的人数,以社会平均工资作为这些下岗人员的缴费基数。即:下岗人员的缴费基数=下岗人数×年社会平均工资×60%。第三,要确定职工工资总额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额。在职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60%或高于社会平均工资的300%,还要计算这部分的差额。因为这部分差额也是缴费基数的一个组成部分。

      即:账面工资总额-上述差额之和+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的人数×社会平均工资×60%+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人数×社会平均工资×300%

      最后计算企业缴费基数:

      即:账面工资基数+下岗人员缴费基数+低于社会平均工资60%和高于社会平均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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