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审前准备工作要充分。审前准备工作是执行审计任务的前提,因为它涉及到审计方案的制定、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收集有关法规文件、下达审计通知书等,如果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就可能偏离审计方向,制约审计人员业务专长的发挥,或者因对被审计单位情况了解不清、资料收集不全而直接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二是审计立项要合理。审计立项应讲究科学性,尽可能避免出现多头立项、重复审计的现象。比如说:对同一单位,多个部门重复对其审计、检查,就势必造成问题重复处理、轻重不一、结论难下和结尾难收的局面,也会导致被审计单位产生逆反心理。 三是选用方法要得当。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应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例如:大中型企业财会业务量大,在方法上就不能一味追求逐页看凭证,而应采取逆查法进行。对那些管理好、账目规范的企业和部门以及一些小单位,则可以分别采取抽查的方法和顺查的方法进行。 四是审计取证要慎重。审计取证的关键在于证据的确凿。因此,审计人员要慎重从事。取证中应紧密结合实际,采取灵活的方法和策略及耐心细致的工作,力求证据真实可靠。审计人员还要扬弃取证过程中的主观、片面、粗心、急躁等劣习,以避免因证据、证明质量不高而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五是审计定性、处罚要果断。审计人员在定性和处罚过程中,应认真学习和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此为依据,结合所审项目进行果断的定性、处罚,避免因法规知识缺乏而造成审计定性、处罚过程中无所适从、定论难下,进而影响工作效率的现象发生。 六是审计人员业务素质要提高。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与审计工作成就是成正比的。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审计手段都要面对新的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辱使命,努力学习完善自我。那种现买现卖的工作方法,已没有立足之地。 七是审计复核时间要及时。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复核前,要尽可能确保案卷的规范化,把该做的工作做彻底,避免因案卷不规范而被要求修改、补充等现象发生。对于复核中发现的疑难问题,审计人员要及时解决,以防延误时间影响审计工作效率。 八是审后交换意见要早约定。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要合理安排工作进程,对于需要被审计对象配合的工作,要在时间、地点、内容等方面早作约定,特别是审计报告形成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换意见工作,避免由于联系不及时,出现因"领导不在"、"找不到人"而一拖再拖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