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审计中通过分析判断,查出一起因财务人员技术性差错造成的违纪问题,为国家追回流失税款90余万元。 在对北京市某重点工程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首先对该工程的内部财务控制缺席和主要费用标准作了详细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账面支出数据的分析检查。按合同规定,工程中每拆迁一户居民要付3000元,拆迁一个单位要付10000元的服务费给拆迁公司,据此推算服务费支出应为1000元的整数倍,但账面显示的拆迁服务费支出却出现了735.71的尾数。这一不正常现象引起审计人员的怀疑,审计组把拆迁服务费的支出列为重点详查的内容。 通过逐笔核对发现,月份工程进行拆迁服务费总清算时,应再支付5个拆迁公司服务费710万元。财务人员按工程负责人指示,将代扣拆迁公司的个人所得税657,264.29元直接从应付服务费中坐扣,造成“工程支出———服务费”出现尾数,并按扣除代扣税款后的余额6,442,735.71元,分别向5个拆迁公司索取了发票,然后按发票额划出了款项。财务人员填制记账凭证时,也未多加思考,就按实际划款金额列了支出,账务处理为,借:工程支出。 贷:银行存款。初看,凭证科目运用正确,原始资料中数据勾稽关系清晰。但细一推敲发现,该笔账务处理并未完整反映资金运动的全貌。由于未按710万元整数进账,而是按银行实际支出数列工程支出,造成拆迁工程支出少列657,264.29元,代扣税款未在有关应交科目反映,钱到哪去了?将来实际交纳代扣税款时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带着这个疑问审计人员对以后其他科目追踪,未发现完税657,264.29元的记录,代扣税款依然沉淀在该单位银行账中。 至此审计认定:由于财务人员直接坐扣税款,未按应付款全额记账,形成重要会计事项漏记,税款滞留未缴国库,连带造成工程支出不完整,会计信息失真。财务人员在记账时,如果使用了应交税金科目,如果对支出按全额记录,复式记账方法本身就可以使财务人员意识到错误;可惜的是两个如果一个也没有出现。对此问题进一步分析,还存在着第三个连带问题:由于拆迁公司发票金额少开657,264.29元,已造成少记业务收入,漏缴5%营业税、33%所得税等20余万元。审计后问题得到全部纠正,避免了国家税款的流失。 上述错弊不会影响会计平衡关系,即使计算机记账、查账,发现此类问题的可能性也极小,面对十数亿资金的重点工程,延用传统核对查账方式进行逐张凭证检查无异大海捞针。我们体会:在审计实践中通过综合分析形成判断,是审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进行有效的分析判断突出审计重点,是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规避审计风险的保证。熟悉掌握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是形成有效判断的基础,也是发现问题线索深查一步的前提,审计人员应在上述几方面多一些摸索和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