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照工程项目和投资计划,顺着资金拨付渠道,查清“天保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重点审计用款单位是否单独设立账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是否做到封闭运行;有无账外设账,挪用、截留工程建设资金的现象,或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现象;有无用新的资金偿还旧的欠账等弄虚作假行为;检查资金使用是否合规、合法,有无占用,套取、虚报冒领天保项目资金的问题。 其次,对于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着重审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列支,是否存在未经批准而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者变更建设项目和建设内容的违规现象;有关将建设资金挪用于购置小汽车及移动电话、职工住房或建办公楼等非天保工程的各项支出;有无会计信息失真,编制假账现象。 第三,对公益林、商品林项目及转产项目的工程,看其是否依据经过审核批准的造林作业设计或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重点审查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对已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看其是否达到了国家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定或规程的要求,各种相关的数据、报表和技术文件是否真实、可靠、完整。 第四,天保项目竣工后,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覆行审批手续,要及时办理竣工验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天保项目资金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建设资金实行跟踪管理;监督建设单位对天保工程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将给予奖励;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以促进合理、节约地使用资金,防止铺张浪费,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