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形式 目前各地大多数都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一种是独立于审计部门之外由审计、组织等有关部门组成;一种是由审计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一种是由审计机关各职能科室对口负责。单独由相关部门设立机构实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其审计的内容上看将更广泛、丰富一些,能够较好地界定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因为此项工作涉及多个方面,而有些经济责任可能会超出《审计法》规定的审计范畴,如乡镇党政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应包括农民收入水平、农业总产值等。所以由多部门、全方位评价其经济责任效果会相对好些,会较充分地反映领导干部任期工作的优劣。但这将涉及到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以及领导体制等诸多问题,在国家政府机构改革之际,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不单设机构而由审计机关内部的职能科室来分别承担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其优点是专业对口,不需要专门配置人员,并可利用平时的审计资料,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纳入审计计划,方便操作,但因各职能科审计人员素质不等会造成评价标准上的不一致,再加上审计的内容因不能统一界定而容易出现漏项,进而影响审计质量。在审计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从事此项工作,能够弥补上述两种形式的不足,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但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人员编制不够、经费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总括以上三种情况,权衡利弊,笔者认为还是在审计机关内部设立专门机构为最佳。因为此项工作审计风险系数较高,不仅要求精通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财经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而且更应该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为党为人民的敬业精神。 审计内容 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可以根据不同的审计对象分别确定审计内容。根据以往的工作实践,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一般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二是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是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三种类型的审计内容共同点是均包括领导干部任职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与合法;债权债务的增减变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预算外资金收支及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等。不同点主要是,一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侧重其任期内的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性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政府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侧重于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所属单位的主要经济指标、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真实性,看其有无盲目决策造成损失以及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乡镇党政领导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内容侧重其预算完成情况,各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财政状况如何,有无短期行为及经济指标不实、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当然这些审计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一要考虑不同时期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如当前的招待费开支问题,拖欠教师工资问题,增加农民负担问题等,二要兼顾委托部门的意见。 审计公文的行文 现较为多见的有以下几种类型:其一是将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报委托单位,同时向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出具审计意见书,有财政、财务方面违纪问题的下达审计决定;其二是审计结束后按正常程序给被审计单位下达的审计意见书。以此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的经济责任,并抄有关单位,同时对其所在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下达审计决定。其三是向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抄送有关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本人,对其所在单位按正常审计的公文行文规范下达审计意见书,对有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同时下达审计决定。最为合适的方式应为:审计机关接到有关部门的委托,指定审计组,按审计程序下达审计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实施审计并编写审计报告,在征求被审计单位及本人意见后提交审计机关,经审计机关审议后向同级人民政府报送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组织、纪检等委托部门和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及本人,如有财务违纪行为,对领导干部所在单位下达审计决定,或向其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至于正常审计所规定出具的审计意见书,可凭审计结果报告代替。这样不仅理顺了公文的行文对象,而且因审计意见书的内容已在审计结果报告中列明而减少此环节,同时提高了效率,进而降低了审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