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别虚假原始凭证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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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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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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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从“要素”是否完备审核中看真伪。在确认原始凭证是否是财政、税务部门允许使用的发票、收据、车船票以及内部自制凭证等反映经济业务发生书面证明有效性的基础上,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无论从内部或外部取得的原始凭证,除必备的附加条件外,进行其基本要素构成的完备性审查,即审查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和编号;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填制凭证单位名称及经办人的签名并盖章等。

      2、从内容填写是否违规审核中探真伪。发票中各项内容填写不规范、不齐全、不正确、涂改现象严重,是虚假原始凭证的主要表现特征。因复写纸过度使用或填写时用力过轻造成票面字迹不清;“开票人”仅填“姓氏”;计量单位不按国家计量法定单位而随意用“桶”、“袋”、“车”来度量;违反“不得要求变更品名”的规定,或货物名称填写不具体,或胡乱填写其它物品名称。

      3、从手续是否齐全审核中问真伪。重点是查询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所必备的附加条件是否具备,如各项证明、附件等。通过复查履行规定的程序情况来认定其真实、合法性,从而防止虚假和舞弊行为的发生。

      4、从限额发票是否超限填具审核中找真伪。主要是指超限额开票。例如发票限额的最高限额为“千位”,但票面上人为增添一栏“万位”的情况。

      5、从行业专用发票开具内容是否一致审核中辨真伪。私自改变发票的使用范围,跨行业使用或借用发票,是虚假原始凭证的重要表现特征。

      6、从领导审批签字是否无误审核中断真伪。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除经办人员必须签字或盖章外,还必须按本单位规定的审批程序、权限,由相应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7、从印章是否能够辨认核对审核中求真伪。主要是看用印章是否符合规定,这里所说的印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的“公章”,即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虚假发票印章一般特征表现为:印章本身模糊,或盖印时有意用力不够以致不清晰;专用章不是采用符合规定的印章而是乱盖其他印章。另一方面张冠李戴用章。

      8、从数字复核审核中查真伪。原始凭证上的金额与合计数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有无算错金额而又无退款或补款的情况,原始凭证的字迹数码有无涂改的痕迹等,如发现可疑之处应进一步查清。

      9、从“白条”认定审核中纠真伪。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存在“白条”问题,即用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没有固定格式,不具备规定内容的非正式原始凭证,如外单位没有加盖公章的借款单据等。会计实务中应拒收白条,防伪求真,堵塞漏洞,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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