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审计是指政府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组织对政府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环境管理机制和经济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监督、评价和鉴证,使之积极、有效,以符合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的审计活动。到目前为止,开展绿色审计的国家已经超过20个,开展绿色审计的项目已超过1000个。 一、绿色审计的作用 1.通过绿色审计,可以促进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的职责。 2.通过绿色审计,可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政局的稳定、文化的繁荣。 3.通过绿色审计,可以为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反馈信息,促进环境保护法规的完善。 4.通过绿色审计,可以促进社会对环境保护意识的强化,从而促使全民环保。 二、绿色审计机制的内容 1.绿色审计体系。①绿色审计体系应包括审计的主体,即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组织、内部审计机构,有进行绿色审计的义务。②绿色审计体系包括审计的客体: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 位、社会团体的环保活动及其对环境的影响。③绿色审计体系应明确界定绿色审计主体与客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绿色审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计划、程序分别是由国家立法机关、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等组织制定的规范化要求,不仅要规范绿色审计主体监督环境保护活动的行为,还要规范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接受绿色审计的行为。 3.规范仲裁绿色审计有争议的行为。在进行绿色审计过程中可能会因审计业务引发争议,应由同级或上级审计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仲裁,应当在法规中明确界定。这也是绿色审计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三、绿色审计机制的建立 建立绿色审计机制的关键是加强立法,即要求明确界定审计主体有进行绿色审计的义务,明确约束环保活动的指标体系和规范。尽管国家已经在一些法律中明确了环境保护的活动,如《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法》、《矿产资源法》、《环境噪声污染法》、《森林法》、《土地资源法》等,但却没有颁布明确审计部门的绿色审计义务的法律。如果以上述的专项法规为绿色审计提供审计评价标准和法律依据,未免有些牵强附会。然而绿色审计机制适应了政府部门履行环境责任情况的需要,适应了企业为生存发展、改善其社会关系和公众中形象的需要,适应了政府部门有效地执行环境法规、制定环境规划的需要,适应了广大社会公众的利益需要,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千秋大业,因而绿色审计具有巨大的生命力。 其次,建立绿色审计机制应当培养在环境保护方面有较高业务水平的审计人员。这就需要确定绿色审计人员的知识结构、环保理念、能力和素质标准。另外还要注意借鉴、吸收国外绿色审计的经验、检测手段和设备。 建立绿色审计机制应当加大经费的投入及宣传力度。加强绿色审计机制的经费投入可能会大大地节约环保资金。加强绿色审计机制的宣传会加速其运行的效率,从而会提高环境保护的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