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需注意“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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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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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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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科学制定计划,不搞“临时任务”。

      审计机关的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要与组织、纪检部门计划建议相衔接,短、中、长期计划相结合。统筹兼顾,科学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分批作出安排,实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正常审计项目相结合。同时建立审计对象信息库,在日常审计资料管理中,注意积累各方面的信息,尤其是内控制度,重大问题及帐务真实性方面的资料。这样,避免了大量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靠临时组织力量,在短时期内审计力量不足,审计不深不透的矛盾。使全局资料共享,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部门形成合力,不要“埋头独干”。

      实践中应把握好以下环节:一是要开好联席会,有与委托部门联系的制度。在项目实施之前,通过讨论及时明确范围、重点及有关事项,避免因不掌握情况引起偏差。二是开好调查会,根据被审计单位情况,灵活运用多种方式,掌握第一手资料。三是借助内审、社审力量,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实施中遇有审计手段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依法移交纪检等部门调查核实。

      3、明确自身职责,不能“大包大揽”。

      领导责任是多方面的,考评也应是多个角度,因而审计的范围和重点各异。例如在国家辅助机关等单位没有直管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作用则不大。在企业审计中,经营活动之外的与职责无关的个人经济活动则不属审计范围。只有明确范围,明确重点,紧抓关系领导职责的、社会反映强烈的、有线索的、平时大家关注的问题,不要四面出击,才能有的放矢,澄清那种审计大包大揽、一审一切就水落石出的模糊意识。

      4、突出评价功能,不走“新鞋老路”。

      避免以经济责任审计之名,行财务审计之实。要改单一的查问题与评价相结合,评价与财政财务收支、完成指标体系相联系,以数据反映业绩,以事项说明问题。在分清经济责任归属上,科学界定历届前任与后任、直接责任与主管责任、主观责任与客观责任、集体决策与个人决策责任,力求有依据,有说服力,做到权责结合,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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