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减销售行为及其审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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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理工大学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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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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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虚减销售收入目的

      (1)转移国家资产,偷逃税收。目前,一些增值税纳税人在申报纳税时,常有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即“零税、免税”现象的出现,并呈日渐突出之势。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不排除一些人为因素。

      (2)调节当期收益。一些企业通过推迟收入入帐时间,将会造成企业持续平稳发展的假象,欺骗投资者及债权人。

      (3)虚减投资者收益。在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企业中,投资人往往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的经营管理权旁落到少数人手中,虚减收入、利润,从而虚减了投资者的收益,同时也助长了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的腐败、贪污。

      (4)形成帐外资金,私设小金库。

      (5)其他目的。如对于上市企业而言,依《公司法》规定企业连续三年亏损将被摘牌,为了防止其发生,可虚减当期收益,转入下年度利润。

      二、虚减销售收入手段

      (1)从销售发票上虚减销售收入

      ①销售发票“大头小尾”。②以收据代替发票,或不开发票。③涂改发票。④发票内容虚假。

      (2)从帐务处理上虚减销售收入

      ①在实际帐务处理中,一些纳税人常常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实现的价款收入不入帐偷记销售价款,减少销项税金。②产品销售收入不按规定的确认时间入帐。③产品销售收入的入帐金额不真实,不准确。④在销售折扣与折让及销货退回上作假。

      (3)在特殊销售行为上做文章来虚减销售收入

      这种特殊销售行为通常包括: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采取还本销售方式;以物易物销售方式等等。

      三、虚减销售收入特征

      (1)应收帐款长期居高不下。

      (2)销售收入与企业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不是同步增长及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结转的口径不一致。

      (3)红字结算销售现象频繁。

      (4)应收帐款总帐余额与其所属明细帐余额不符。

      (5)某一经济事项同时涉及“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销售收入”等帐户,明显列帐依据不足。

      (6)发票有无涂改痕迹。

      四、虚减销售收入审计方法

      (1)产品销售收入真实性审查方法。审查时主要依据产品销售收入凭证和记录(发票、提货单、运单、有关记帐凭证,产品销售收入明细帐及总帐,应收帐款明细帐等)检查企业销售实现的确认是否依照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有无不记、少记、漏记和错记现象。具体审查时应针对不同结算方式选取不同的标准。如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下,应在商品发出,劳务提供时,才能确认收入的实现。对此,审计人员应重点审查企业是否收到了货款;商品是否已经发出,注意有无将出库商品的货款转为下年收入。

      (2)产品销售收入会计处理合规性审查方法。①抽查部分销售业务,从填制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登记产品销售收入帐等帐簿的全过程进行审查。②将产品销售收入明细帐与总帐及其他帐簿相核对,将产品销售收入总帐等帐簿与损益表相核对,视其是否证证相符、帐证相符、帐表相符。③审查结帐日前后的收入记录与销售发票、发运和运输凭证相核对。应注意有无记收入而产品未发出,劳务未提供或物品已发出,劳务已提供而本期未记收入。

      (3)销售退回、销售折让及销售折扣的审查方法。

      ①销售退回的审查。审查销售退回的真实性,退回手续完备性,退货是否验收入库,有无未将货物退回的情况。货款是否已退还对方,是否如数冲减产品销售收入,有无经办人从中贪污的情况。②销售折让的审查。审查企业给予购方折让的原因是否属商品质量或品种不符合同要求,有无故意压低价格出售产品,从中营私舞弊的现象。③销售折扣的审查。审查销售折扣的有关规定是否明确,有无擅自抬高或压低折扣借以调整产品销售净额。有无抬高折扣而从买方中获取好处的现象。有无虚拟销售折扣借以调整产品销售收入的现象。

      (4)查看发票是否合法,审查是否属于代开发票。确认时,主要看所开发票内容是否在开出发票单位的经营范围之内,开出发票所收回的货款是否作为本单位的“营业收入”处理,有无流回其他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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