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制盲区。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和部门收归中央实行垂直领导,如金融、保险、邮电、电力、税务等部门。这些实行垂直领导的基层单位就成了“上管不了,下管不着”的几不管单位,脱离了国家审计监督,各自为政。尤其是近几年,基层国税部门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基层金融部门资产不实,呆(坏)帐巨大,乱摊费用,非法揽储等违法违纪事件和问题层出不穷,不仅数额巨大,影响恶劣,更是扰乱经济秩序,造成金融风险,影响政府宏观决策。 ———认识盲区。尽管《审计法》赋予了审计机关较独立的审计监督权,但为了协调各方面关系,也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本应列为审计监督对象的政府办、党委办、人事、组织或手握人、财大权的部门和单位,往往会网开一面,放弃审计监督权,使这些部门和单位脱离审计监督,而形成审计盲区。 基层审计机关经费一般很拮据,很大程度上依赖收缴返还维持机关正常运转,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时,也不得不考虑审计成本,对一些费时、费力,工作量大,却又难以处理、难收缴的项目往往不太热心,除非不得已,一般不愿搞这种项目。于是,出于认识上的偏颇和现实中的无奈,最终放弃这部分审计监督权,由此形成新的审计盲区。 ———人才盲区。审计工作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对审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也有着较高的要求,但由于基层审计机关任务繁重,经费紧张,一年中绝大部分时间是在赶任务、搞项目,为了生计疲于奔命,难以抽出充足的时间,更难从有限的经费中拿出更多的金钱。组织审计人员进行必要的业务培训和知识更新,从而形成基层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知识结构老化,复合性、综合性人才较少,加之由于经费拮据造成的资料不全,工具书缺乏等原因,致使对一些专业性强、业务水平要求高的项目,常常感到力不从心。为规避审计风险,降低审计成本,只好退而求其次,忍痛放弃审计监督权,从而形成审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