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帐外游离情况”不宜定论。在审计中发现一些企业为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搞帐外资金循环进行非法经营,而游离帐外资金的来源,主要采取拆东墙补西墙之举获取,动用资金少则十几万,多则上百万,更有甚者高达上千万,时间跨度长,涉及资金多,其共同特征是:“资金游离帐外,进行暗箱操作”,有的以此私设“小金库”、侵吞公款、损公肥私,其中窝藏着许多违纪违法案件,给国家集体资财造成莫大损失。资金帐外游离的情况错综复杂,仅仅通过一次经济责任审计,就对企业单位资金游离帐外情况进行定论,一旦隐情案情暴露,审计就会被动,既有碍审计质量,又有损审计信誉,也易产生审计风险。因此,在审计中一旦发 现企业单位有资金游离帐外情况,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专项查处。 ———“库存实际价值情况”不宜定论。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人员对库存物品实际价值的界定普遍反映是算账难、核对难、盘存难、定论难。库存物品既数量多、品种繁、金额大、年限长,且虚假库存、白条抵库、多种物品混库串户、成套物品散堆、以次充好、随意确定材料成本单价和结转产成品成本单价等现象存之普遍。因此,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审计对库存实际价值情况不宜定论,只能依据财务总帐、库存明细帐的价值与实际盘点数量来确定其库存数量及金额。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宜定论。经济责任审计除对法人代表任期业绩评价外,还需对其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评价。经济责任审计实践表明,仅靠审计部门的审计是难以对此进行定论的,也不宜定论。因为审计仅仅是通过帐册审计,只能反映其一个侧面,并不能反映其全貌,再加之有的经济责任审计完成后,时间不长,法人代表或经济责任领导人,因外部其他案件涉嫌,而被查处,且有严重问题,既违纪又违法,受到法律制裁的事例不胜枚举。鉴于此,经济责任审计对离任者任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宜定论是比较现实而客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