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校中层有关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作 者:

作者简介:

原文出处:
淮阴师范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关 键 词:

字号:

      一、审计对象和内容

      高校中层有关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是指由高校内审机构对学校负有经济责任的中层负责人任职期间、任职期满或因调动、离退休、辞职、免职、撤职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在管理职责范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作出评价。这里的“有关负责人”即审计对象,包括学校的财务、基建、后勤管理、校办企业管理等经济管理部门负责人;拥有预算经费或创收收入的教务、科研、宣传、人事、保卫等行政机关负责人和院、系、所等部门负责人;接受学校投资或占用学校其它资源的校办企业、后勤服务实体负责人。

      审计内容即经济责任的具体表现,包括经济管理责任、经济发展责任和个人经济行为责任三方面。以下五项内容对前述各类审计对象都适用:一是是否依法履行财经管理的职责;二是经济决策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效益如何,有无重大失误;三是财经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内控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四是债权、债务是否清楚,有无纠纷和遗留问题;五是本人遵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情况,有无违纪违规问题。除此之外,还应区别不同的审计对象分别审计下列内容:

      (一)财务部门负责人:学校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是否符合规定,年度决算财务报告及有关会计报表、帐簿、凭证等会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合法;资金管理是否符合规定,有无乱设银行帐户和出租、出借、转让银行帐户及公款私存问题,现金和支票的管理是否合规;有无私设“小金库”,滥用钱物等问题;学校各类资产的状况如何,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办学经费的筹集情况如何,是否逐年增加,各项收入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收入等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纳入预算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二)基本建设管理部门负责人:基建项目是否纳入计划管理,有无计划之外工程项目,有无自行改变原批准建设项目或扩大建筑面积、提高建设标准等问题;基建经费管理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使用效益如何,工程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有无严重超概预算工程项目和长期延误完工项目,有无损失浪费;工程竣工结算是否真实、合法、并经审计后付款;工程招标、承包是否符合规定,手续是否完备、合法,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何。

      (三)后勤管理部门负责人:各类资产是否保值、增值,有无无偿占用学校资产的问题;经费筹集情况如何,自给率是否逐年提高,各项收入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有无乱收费,乱集资或截留、挤占、挪用学校经费和其它经费问题;各项支出是否纳入财务管理,是否真实、合法,效益如何,有无滥发钱物和损失浪费问题;是否按有关规定对所办的经济实体进行管理,所办的经济实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与所属部门和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执行结果如何,有无损害学校权益的问题。

      (四)校办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盈亏状况如何,是否真实、合法,能否及时、足额纳税,利润分配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按规定、协议、合同及时足额向学校上交有关费用和利润;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有无无偿占用学校有形和无形资产现象;各项协议、合同的执行情况如何。

      (五)校办企业负责人:任期内主要经济指标或任期目标完成情况如何;企业经营状况如何,有无违法经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如何,国有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保值增值;企业是否照章纳税,利润分配是否合规,能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向学校及其它投资者分配利润、上交费用;企业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六)教务、科研、组织、人事、保卫等行政部门和院、系、所负责人:本部门经费使用是否真实、合法,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本部门的教研设备、办公设备及其它资产是否安全、完整;举办产业的部门还要审计所办产业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盈亏状况,上交学校利润及有关费用情况等。

      二、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有关负责人任期届满,或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转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根据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需要和校党委的意见,由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向学校内审机构提出委托建议,审计机构依法实施审计。

      (二)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同时抄送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本人。

      (三)审计通知书送达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应按照审计部门的要求,及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领导干部本人应按照要求向审计组提供有关经济管理方面的述职报告,对自己负有主管和直接责任的财务收支事项作简要说明,并于审计工作开始后5日内送审计部门。

      (四)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向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在此之前,应征求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单位的意见。

      (五)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对被审计的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认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应当向校领导及纪委监察部门提出处理、处罚意见,同时对领导干部本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作出客观评价,向校领导提交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并抄送组织、纪检监察部门。

      三、审计评价

      要搞好审计评价必须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评价的依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地方颁布和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性规章制度;二是学校或部门制定的内控制度;三是其它有效的约定文书,如学校与校办企业、服务实体间签订的有关经济目标、经济合同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