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弱化的原因分析 1.对内审职能的认识有误区是导致内审工作弱化的内在原因。 内审机构作为企业内部的一个职能部门,它的存在与发展主要取决于它对企业的贡献程度的大小。仍以行使监督权为主要职能使内审难以完全与企业融合。一些企业管理者仍然认为内审的职能即是国家监督职能在企业中的体现,从企业自身利益出发对内审工作持消极态度,既不重视也不支持;而有些内审人员没能认识到职能侧重点转换的必要性,仍沿袭过去的工作方式与方法,从观念上人为地把自身置于企业利益之外,结果在工作中难以获得理解与配合,自身价值缺少展示的机会。 2、内部审计业务范围单一,无法满足现代企业管理的需要。目前我国的内部审计人员大部分从事的仍是以查错防弊为主的财务审计,无法深入到管理的各个环节,难以对内控系统的运行进行全面、及时的监控并提出有建设性的评价意见。而内审发展的国际趋势是,其业务范围不断扩展且重心放在促进单位管理水平的提高上来。例如美国爱迪生电力公司的内部审计四个职能分部的构成中,除了财务审计分部外,还包括业务经营审计分部、计算机工程及建筑审计分部、系统审计分部。在80名内审人员中,从事财务审计的只占22人,其余的人员全部从事非财务领域的审计工作。内审人员在非财务领域的内审工作中既能增加其实践经验又可根据管理的发展动态调整工作方法、手段,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扩充内审体系,更好地为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服务。 3、人员、资金、信息等审计资源配置不合理限制了内审为企业服务的能力。 根据内审的特点,首先要求被赋予必须的权力以体现其权威性和重要性,从而保证从被审查部门获得必须的信息资料及人力上的配合与协助;其次,要求内审人员既具有多学科的知识背景又要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能通过协调与沟通来减少隔阂、摩擦;再其次,在行使职能的过程中,物质上的保障使内审部门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及主动性,审计结论能保持客观、公正。在我国,内审的价值与重要性未被普遍认识与接受,内审在组织结构中与其它内部职能部门处于同一层次上,缺乏专门的能体现内审独特地位的制度与举措。 二、强化内审工作,促进企业发展 1.转变观念,对内审工作正确定位。内部审计按其在组织目标实现过程中所起到的辅助作用应划分为参谋部门,它应具有评价、建议等服务职能。故内部审计的职能包括监督,但决不止于监督,应侧重于为管理者服务上来。内审工作应从微观企业个体利益出发,对内控系统的设计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如果内审在企业中被定位为是促使那些值得注意的问题得到改善的自我完善机制,那么,内审环境很可能变得相对宽松且企业整体经营效率将得以提高。 2.拓宽内审业务领域,重视先进的技术方法在内审实践中的应用。传统的内部审计几乎等同于财务审计,是对以财务资料为载体的历史数据进行再监督。要实现内审工作重心由财务审计到管理审计的转移。管理审计通过检查企业管理工作的素质,评价人力、物力、资金等各种资源的组织和利用的有效性,目的在于三个方面:(1)判别企业组织系统的总体及内部具体经营目标是否完成;(2)评价是否采取了充分的管理措施来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3)评价管理的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等各项职能是否健全。 3.充分发挥内审协会对内审职业的指导与管理作用。当前协会应着重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1)内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目前,相对于逐渐完善的社会审计准则体系,内部审计缺乏一套能指导实务工作且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准则、制度,内审工作成果难以衡量与比较,从而影响内审工作的经验交流与学习借鉴。因此,内审协会应以此为切入点,在借鉴世界先进内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企业需要制定出系统、科学、合理的内审准则与制度。(2)重视内审人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内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职业,从业人员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才能胜任内审工作。仅由企业选拔及培养内审人员的方式很可能忽视对内审人员全面素质的把握,且培训成本也较高。因此可参照注册会计师选拔的方式,从社会上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到内审队伍中,企业可以从中自主地选择、聘用其满意的内审人员吸纳到企业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