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参与经营管理的内容 1.参与生产计划和规划的制订。审计参与计划的制订,是审计法规的要求,以便了解生产经营计划的制订,了解目标计划的下达,了解技术经济合同的签订,了解任期经济责任的确定,目的是为考核、控制计划执行情况,以保证生产经营工作能够紧张、有序、均衡发展。 2.投资开发项目的论证与决策。对新产品所能取得的收益与耗费进行比较,同时考虑单位技术优势、市场因素及发展前景,这涉及到经济效益的核算与预测。 3.审查经济合同有关条款以及合同的审签。审计要从目前已开展的对合同的执行效果审计,向确定项目、合同签订、合同履行、验收交付和合同验收后五个阶段延伸。即强化事前、事中审计监督,把好经营管理第一关。 4.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与决策。适应国家逐步加大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投资的要求,要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应有的作用,须认真做好实施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审计工作职能,不仅参与投资项目及经费的审定,而且需要对项目的必要性、技术要求、选型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规模、技术方案等方面要有所了解,参加必要的会议。 5.要参与生产经营的质量管理。审计要参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调查项目,通过审计调查促进规章制度得到贯彻,并给予评价和监督。 6.参与对外投资决策。参与投资决策前的可行性论证,从专业角度判断资源条件、组织保证和风险程度,避免决策随意性、盲目性,促使决策按科学程序进行。 7.参与经营目标责任指标体系的制定、评价与鉴证。审计应突破现行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和厂长(经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事后审计、被动审计模式,参与经营责任目标拟订,及时掌握信息,将是发挥审计作用的一个重要途径。 审计参与经营管理的方法 审计参与经营管理分为常规型介入和非常规型介入。常规型介入是审计部门对经常发生经营管理活动的例内事宜的介入,例如审计参加研究重大经营项目的有关立项、投资、计划、营运管理方面的会议,作为成员参加单位有关财经方面决策(或领导)小组的活动,在实行公司制的单位,其监事会组成中应有审计人员。一般应形成一套常规的参与办法和程序。非常规型介入是对不经常发生的例外事宜所做的审核,由于这类介入系领导临时交办或审计部门依据审计职责临时确定的事宜,是偶然性发生的介入,不能按照固定的模式和程序来加以处理。无论是常规性介入,还是非常规性介入,审计部门都应按照审计法的要求独立开展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