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了解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侧重从宏观的角度对企业进行了解、判断,如从管理者的角度,研究企业所处的政策环境和发展阶段;研究上市公司追求的目标及为达到目标而采用的手段;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规定,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资产、负债、利润不真实的可能性,从总体方向上寻找审计重点。 第二,要了解上市公司控股大股东的经营效益状况及发展目标,判断是否存在大股东利用其控股权进行暗箱操作,改变上市公司向社会募集资金的用途,转移上市公司的利润、亏损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可能性。将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交易,尤其是与控股大股东及其属下企业之间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为审计的重点。主要通过将关联方交易与非关联方交易的价格、成本进行比较分析,对重大异常情况进行跟踪审查,判断上市公司与控股大股东之间有无通过关联方交易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三,分析上市公司的年度会计报表,注意与上期同类经济指标的比较,对出现异常情况的指标进行追踪。其中,要注意分析上市公司利润或亏损的形成,对重大盈亏事项进行重点抽查审计。 第四,关注上市公司当年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托管、企业的收购或合并、公司的上市或配股、会计政策的变更、重大的诉讼事件、重大的或有负债等等,将这些重大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作为审计的重点。审计过程中,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以发展的观点及是否符合“三个有利于”,并结合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及现行的法规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第五,审查上市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特别注意审查其合并范围及合并的真实性、准确性。在审计时,结合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进行审计,判断是否存在应合并而没有合并的情况。 第六,根据对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初步审查获得的疑点线索进行追踪审计,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的线索。第七,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项目的审计,应重点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准确性,尤其是涉及到资产评估增值较大的资产,要注意是否存在通过评估达到虚增权益的目的。对收入确认、成本结转等项目,则采用审计抽样的方法,在充分考虑审计风险的前提下,选取一定样本进行抽查,在具体实施抽查时,注意结合有关的企业内控制度测试结果,重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第八,关注上市公司或有负债及期后事项的披露,注意审查上市公司有无故意隐瞒或不够充分披露重大的或有负债及重大的期后事项,形成对股民的误导行为。 第九,对延伸审计上市公司时发现的一些问题,必须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原则,严格按社会审计组织执业规范、程序对其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进行审查复核,研究社会审计组织没有在审计报告中披露或披露不够充分的原因及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