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体外循环”即是在账外另设一套账,只对内不对外。“体外循环”有资金参加周转、有收入、有成本、有费用、有利润,但不反映实现税金。“体外循环”的存在和发展严重影响了国家税收和经济发展。 “体外循环”形成的主要原因 1.客观上形成的心理不平衡导致“体外循环”。近年来,由计划经济转化为市场经济,个体私营经济突飞猛进,发展较快,而且比较分散,税务部门一般予以定额纳税,盈利再大,税额也不变。而国有工商户则按照会计制度核算,比较正规。同样商品,个体销售则盈利,国有销售则亏损,造成有些人心理不平衡。 2.无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导致“体外循环”。在原材料或进货过程中,部分个体批发商销货后,开不出增值税发票,使进货方不能抵扣进项税,于是想方设法建立另一套账,进行“体外循环”。 3.行政干预造成“体外循环”。历年来形成的人员多、费用高、包袱大是国有工商业普遍存在的问题。一些主管单位片面追求费用降低率,将其作为每年指标考核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完不成指标,厂长(经理)不能提拔,工人效益工资不能增发等,迫使一些负责人弄虚作假,另设“账外账”。 4.某些单位负责人长期不注重政治和业务及法规的学习,不注重思想改造,执法意识不强,我行我素,搞“体外循环”。 解决“体外循环”的对策 1.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必须严格规范会计及各项经济活动,采取合并、承包、合资、股份等经营形式,依法经营,照章纳税。2.严格内控制度,加强经营管理,节能降耗,从管理上提高经济效益。3.精简机构,减少行政干预。主管部门要协助下属多做实事,多提供真实可靠信息,让企业家放开手脚,大胆探索经营的新路子。4.单位负责人要加强政治和执法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改变观念,科学管理企业,创出更好的经济效益。5.国家税务机关依法纳税不徇私情,特别对个体工商户合理定税,公平竞争,加大执法力度,严防税源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