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核对法 就是审计某一个单位收入同时又与相关联的付款单位进行核查的方法。它适用于有收费的行政事业单位。 二、票据清查法指清查所有收款票据是否齐全,各项收入是否全部入帐的方法。在清查时首先要摸清被审计单位所有外购、自制或领用的收据的底数,发现缺号少页的收据应重点核实。 三、“暗记”透视法就是对会计凭证上某些“暗记”(符合或记号)进行透视审查的方法。有些会计人员为防止今后问题暴露时推卸责任,常常将有问题的发票或凭证做一些“记号”。 四、“痕迹”分析法指对会计记录中有刮、擦、涂、改等痕迹进行分析的方法。凡是会计记录中有相关痕迹都应引起审计人员的注意,不易轻易放过,必须进行分析判断,弄清事实真相。 五、账实核查法就是将被审计单位账面存款与银行实际存款进行核实的方法。银行账户的资金运动变化是最能隐藏重大经济问题的,一些挪用公款个人谋私利或公款私存以及转移资金等不法行为,都离不开银行账户。 六、非常怀疑法针对不寻常的支出产生怀疑,从而进一步追查资金流向的方法。对与被审计单位业务无关的支出,连续多次发生的同一支出、巨额支出、手续不齐或手续过于繁杂的支出,放入怀疑之列,重点进行审计。 七、红字专查法就是对不应出现红字的账户专门进行详查的方法。 八、报表预警法就是对会计报表中出现不合规的处理方法给予警惕,确定审计重点然后根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予以重点审查的方法。 九、座谈询问法就是根据群众反映提供的线索召开座谈会或个别询问举报人后进行深查的方法。对单位内部矛盾多、群众意见大、举报频繁的,特别要注意倾听各方面的意见,从而掌握线索,据此确定工作重点。 十、系统连审法指对一个行业和部门实行上下连审的方法。有时对有的主管部门明知有问题,但又难以发现的,可通过系统的上下连审发现。 十一、主副同查法就是审计主业和副业同步进行的方法。对一业为主,多种经营的企业审计时,做到主副业同步审。因为主业难以逃避监督,误将副业作为避风港,往往会把一些违纪问题转嫁到副业账上。 十二、实物勘查法就是对被审计单位能见的实物通过实地勘查,然后与账面核实的方法。审计时不仅要注意账面情况,还应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经营过程,注意观察财产、物资情况,从中发现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