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风险的审计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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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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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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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投资风险的含义

      对外投资是指企业在其本身经营的主要业务之外,由于理财和经营上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者购买其他单位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而获取收益的经济活动。而风险则是以一定的发生概率的潜在危机形式存在的可能性,而不是已经存在的客观结果或既定事实。

      投资风险的审计防范

      首先必须对其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进行测试,其次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鉴别。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用以处理经营活动和经济业务相互制约的管理体制,它作为现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一系列的岗位责任,并通过控制系统传递经济信息。

      (一)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的测试

      1.明确的授权和职务分工

      一般来说,投资业务必须经过企业董事会的授权批准,并由指定的经营者签批。证券的买卖应由不参与会计部门的人员办理,应指定专人经办,会计部门负责投资业务的帐务处理,使授权、批准、经办、复核、保管、记帐职务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牵制,就可以有效地减少投资过程中的错误与风险。

      2.健全的证券保管制度

      (1)企业可委托银行或信托投资公司代为保管证券,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或减少盗窃以及掩盖舞弊的行为发生。

      (2)企业可自行保管证券,但应由两人同时监管,严格禁止单人独触证券;严格办理证券的签收、提取手续。

      3.将证券登记在企业名下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将投资收益占为己有,或将个人投资的亏损转嫁给企业,企业购入的所有证券,一律应以企业的名称登记。

      4.详细登记投资业务

      企业对证券投资应详细记录证券的名称、证券证书编号、期限、面值、购入成本、取得日期、数量、交易经纪人、到期日、票面利率、各期应收回的利息或股利等;对于其他投资必须记录被投资企业的名称、投资额、出资方式、占对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投资合同或协议的编号、投资收益的收取方式等。

      5.定期进行盘点核对

      为了检查投资的资产是否存在、完整,必须由内部审计人员或其他不参与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对对外投资的资产定期进行盘点,并与帐面记录进行相互核对,及时发现对外投资的资产有否短缺或其他舞弊行为,如有则进行有效的处理。

      (二)对外投资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的鉴别

      1.检查投资业务的会计处理首先应从对外投资明细帐中抽查部分业务,按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明细帐→总帐的顺序检查,确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完善;其次,检查其业务是否与合同、协议或资产确认证相符。

      2.检查定期盘核报告

      要认真检查定期盘核报告,注意其盘核的证据是否适当有效。盘核结果与帐面记录是否存在差异,差异的处理是否合规。如果盘核报告反映是适当的,且未发现差异或短缺,则可说明企业的有关内容控制制度是有效的。

      3.评价投资的使用效果

      评价投资的使用效果,主要是对已实施投资的项目与其投资额,检查有否投资无效益或损失浪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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