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理论包括审计基本理论和审计应用理论,审计基本理论决定审计应用理论,审计应用理论是审计基本理论运用的结果。在审计理论体系中,各审计理论要素之间的关系如下: (1)审计对象是审计作用的客体,不同的审计目标决定审计对不同的审计对象进行作用。 (2)审计假设是审计人员面对多变复杂的审计环境,对某些未经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事项和现象所作出的合理推断。审计假设的确定是由审计所处的审计环境和所要达到的审计目标所决定的。 (3)审计原则是审计人员进行审计实务时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它们决定于所要达到的目标。 (4)审计职能是关于审计功能的抽象范畴,是审计本质的具体化。“事物的原因与功能这两类问题,不仅应该分别研究,而且应当把原因问题放在功能的前头去考察。这种先后次序符合事物本身的次序。研究一种现象,应首先寻找它的原因,然后再考察它的功能,这是顺理成章的、符合逻辑的方法。按照这种方法先了解事物的原因,可以进一步帮助我们理解它的功能。”(EmileDurkheim,1999)可见,审计动因的研究要在审计职能之前,审计职能是在符合审计因果关系的基础上,通过审计目标的完成而逐步形成的认识,并通过审计目标的实现得到体现。审计职能的抽象化即为审计本质。 (5)审计应用理论主要体现在审计法律规范、审计准则规范和审计职业道德规范等三个方面,它们共同决定了审计制度设计、审计工作组织、审计工作程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