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企业审计环境的变化和国家审计在国有企业审计中的定位问题 经过讨论,大家认为,由于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宏观调控的加强,我国企业审计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在通过资产重组、置换、改组、债转股等形式,进行公司化改造;许多国有小型企业正在通过拍卖、转让、股转债等形式,变成非公有制企业,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筹资渠道、会计信息的披露和使用均发生重大变化。国家审计应根据审计环境的变化,改进审计体制,调整工作重点,优化审计方法,促进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首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所有权与法人财产权分离,国家以法定方式派代表(股东或股东代表)进入企业行使决策权,以外派监事会的方式行使监督权,企业则拥有企业法人财产,在市场中独立行使经营权。因此审计必须与国家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相配合,形成国有企业外部综合监督体系。 其次,国有企业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改善和加强企业的科学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这为继续探索制度基础审计方法提供了前提条件。 第三,国家通过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国有资本通过股份制引入新的投资者,又以股权的形式进入或退出企业,形成国有资本的可流动性。但实现资本流动的前提是综合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会计信息必须是真实的。因此真实性审计仍是当前国有企业审计的一个主要目标。 第四,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职责分开,国家将国有企业年度财政决算审批制度转为由注册会计师对企业年度报表实行鉴证制度。为解决审计资源的有限性,应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 第五,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本结构,国有企业当前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组改制,资产重组。因此当前必须将审计和审计调查结合,研究和解决企业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各种经济信息。 第六,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经济的兴起,这必然要求审计技术和方法进行不断的创新和完善,积极探索计算机辅助审计,以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另外,还要明确国家审计的职责分工,协调国家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内部审计、派驻企业监事会等项监督之间的关系。在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中,注册会计师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国家审计仍然要依法履行职责。国家审计机关一方面要合理利用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成果,另一方面,还要依法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与会代表还认为,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国有企业虽然有了外派监事会,国家审计仍然要依法对国有企业行使审计职权。国家审计对政府首长负责,不仅体现所有者的意志,而且还体现政府维护社会公平和政令统一的职责。国家对股权多元化的国有企业实施审计监督,是对包括外派监事会在内的企业治理结构履行受托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全面监督。在客观上,外派监事会与国家审计的作用有交叉的地方,但目标不尽一致。 二、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促进企业科学管理 新世纪经济全球化要求建立和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是开放型的,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科技进步要求建立和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在技术方面是现代化的,反映科技进步的水平;知识管理要求建立和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是以知识为基础进行的现代化管理,要为现代企业管理服务。 有的学者在讨论中认为,我国实行监事会监督制度的国有重点大型企业集团,可以按照以下思路建立内部审计组织体系:在集团董事会下设立受其直接领导的审计委员会,作为集团内部审计最高领导机构;在集团核心企业,设立总经理领导下的审计部门,核心企业审计部门在集团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核心企业职能部门、集团所属紧密层企业和紧密层企业所属全资、控股的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在集团所属紧密层企业数量较多,核心层企业审计部门的审计力量无法满足审计工作需要的情况下,集团所属紧密层企业可以设立总经理领导下的审计部门,在集团核心层企业审计部门的领导下,开展紧密层企业所属全资、控股的企业等内部审计工作。国有重点大型企业集团审计委员会要协助财会部门等集团职能部门做好接受监事会对集团财务活动和集团领导人的经营行为的监督工作,同时还要接受监事会委托,组织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实施集团二级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国有重点企业集团应当建立同级审计和向职代会报告工作的内部审计制度。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问题 中国的国企改革经历了一系列艰难尝试后,确定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目标。面对当前某些国企数额居高不下,国有资产流失,负债率过高等一系列问题,我们不得不进一步思考企业改革的深层次问题,以探寻一条可行之路。中国国有企业的产权不是不明晰,而是权责不明确的问题。中国国企委托、代理双方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利益目标不一致和责任不对等等矛盾,目前改革的根本任务仍是解决好委托———代理关系。通常,我们依靠完备的市场机制和企业家市场来作为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外部治理机制,企业的内部治理通常为对经理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决策过程中的制度约束。而审计,特别是经济责任审计,作为经济评价和鉴证环节,提供了对企业领导人内外部监督的量化标准,正是在当前中国实际情况下解决这个矛盾的有益尝试,是实现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关键所在。为此,应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政府行政职能,强化企业内控制度,创造良好的企业内外部治理环境,切实加强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