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运行制度的创新设置。 ①例会制度。审计委员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定期举行例行会议,讨论并决定有关审计委员会闭会期间的有关审计事项。会议决定事项实行过2/3票数通过制。②将审计委员会作为企业董事会经营决策附属专业委员会的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是,有关企业的经营决策事项在董事会拍板决定前,在程序上设定将需审计的事项草案由审计委员会委托审计执行机构审计,然后提交董事会决策。③将审计委员会作为企业经理层执行决策参谋专业委员会的制度。该制度的核心是,将审计委员会定位于企业经理的专业参谋机构,审计委员会可根据企业经理的要求,对经济事项安排审计执行机构审计。 2.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创新设置。 ①审计委员会对企业审计执行机构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这样做使审计执行机构的工作有了法定的监督机构。②听取审议企业审计执行机构工作总结,评价审计执行机构的工作质量。 3.审计委员会机构的创新设置。 ①设立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审计委员会增设其它经济部门的负责人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组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数额可扩至3~5人。担任办公室主任的各部门负责人为会议轮值主席。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有:拟定提交审计委员会决定的事项;以会议轮值主席所在部门的业务为主讨论、搜集企业经营中需要审计的课题等,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为审计委员会常务机构。②设立企业的总审计师,进入企业的决策层。并担任审计委员会的常务副主任,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③聘任审计执行机构负责人为企业经理助理,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碰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