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华审计署长谈:从源头防止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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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01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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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理说:必须杀一儆百

      1998年总理在听取审计汇报的时候,提到要全面审计,要按照《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更多地强调突出重点。总理的指示,是和我国实际情况相吻合的。我们国家的审计面积广,全国审计对象100多万个,但我们审计人员只有8万人,按总体人口平均,我们审计人员是世界中比较少的,是肯定不够用的。

      总理说要抓重点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在机构改革、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期间,违法违纪现象很多、很普遍,有些属一般的违反规定,有些是明显的舞弊行为。总理还有一句话:全民审计突出重点,重点抓大案要案。总理的指示对我们审计机关的工作帮助很大,我们明确了抓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资金。前段时间我们重点抓金融(包括证券)和财税、国家财务预算,再一个就是对国计民生有重要影响的资金。

      我们要抓重大的违法违规和经济犯罪。违法违规的事情很多,我可以这样说,审计任何一个单位都能发现违规问题,包括财政部审计我审计署。审计署也有违规的,我坦率地跟你讲,因为现在很多人的观念还有很多实际问题。我举一个例子,每个单位都要给职工发点这个发点那个,免不了。严格地讲,这些问题也都是违反规定的。但这些问题,我们就不去考虑了。也有很多问题,是明显地违反了国家的规定或者有意违反了国家的规定,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不利于社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这些问题我们就必须认真对待,绝不手软。比如说1999年我们披露的水利部问题,国务院很重视,问题虽然不足以犯法,或者违法但又不是一定意义上的经济犯罪,它是严重的违法违规。严重在哪里?数额大,几个亿;又是水利部建设资金,而且手段也是弄虚作假。这不是因为工作疏忽、不了解法规。像这样的问题,就不能手软。

      总理说,要在经济领域中惩治腐败问题,治理经济犯罪问题,必须杀一儆百。这是总理指示的,只有抓一些重大的经济犯罪,而且严肃处理,在社会上才能引起震动,这样才能对后人起到启示作用。

      丰都挪用移民资金案是我们审出来的

      这些年,我们非常注重抓经济犯罪的案件。当然,审计机关它不是一个办案机关,办案应交由司法、公安部门去办。但是,我们可以在审计中发现重大的经济犯罪线索,由于我们查资金的来龙去脉、查账务处理,从资金的运转就可以看到有的很值得怀疑。比方说:前段时间重庆丰都贪污挪用移民资金案,还枪毙了一个人,这就是我们审计出来的。再一个就是河北唐山豪门集团骗取银行贷款案。

      从1998年到1999年,我们移交司法机关的案件2600多起,这在历史上是没有的。所以,为了突出重点、集中抓大案要案,我们专门制定了奖励办法,我们2000年评了几个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都是大案,数额都是亿元以上。一等奖奖金8万元,二等奖奖金6万元,奖励的资金不发给个人而是给了审计组。

      一些案件都由署领导亲自负责,我们在这些案子的发现过程中,及时跟公、监、法相配合。很多案子是靠我们搞到一定程度,发现这里头有重大的经济犯罪情况,就交给司法机关。应该说,审计部门移交案件的准确度是比较高的,司法部门对审计部门移交的案件都比较重视。另外,有很多案件,国务院领导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督办。这两年审计工作有比较突出的成效。

      必须回答四个问题

      审计人员一定要依法审计、严格审计,这是前提。再就是对具体问题一定要具体分析,事实求是地加以处理。依法审计必须加上事实求是。审计人员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必须回答四个问题。

      首先,必须把行动事实真像搞清楚,是什么?你比方说:这个钱,什么钱?这个钱到那里去了?这个过程你得把它搞清楚。

      还要问为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做?有些是有意地违反国家规定,为了部门和个人的利益他这样做,有的甚至以权谋私,这个一看就很清楚。

      要问怎么样?他这样做了,结果怎么样?是国家的资产流失了呢,是国家的财产受到损失了呢,还是使经济发展了,你得分析这个。如果说国家利益没有受到损害,没有影响改革的发展,反而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科研进步,这个结果很好。

      如果他虽然违反了规定,但他主观愿望是好的,那么结果呢?也确实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你不但不能处理他,还要肯定他、保护他,关键问题在这儿。你不能简单地去对照法规,所以我们一直讲回答四个问题: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怎么办?

      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有一个科研所的老教授,他以个人名义从国外取得了一些外汇捐赠,他想用捐赠来服务于他的科研、进口一些科研所需的设备,但是这些钱回来以后,单位没有外汇账号,他没办法存。于是,他就以个人名义把外汇存入了银行。按规定,这是逃汇行为,不但要没收外汇,还要处以一定比例的罚款。你怎么办?你要问为什么,他为什么这么办?他为什么要人捐汇?他是为了科研事业的发展,他为什么要以个人的名义存进银行,因为他单位没有外汇账户。虽然他违反了规定,但他的目的不是为了个人利益,他是为了我们科研事业的发展,你不这样分析就出问题了,老教授肯定不服气,我为了国家利益,结果你们还处罚我。他能想得通吗?所以,你得问为什么?

      虽然他的做法结果是好的,但这种做法的方方面面是不对的,我们告诉他应该怎么做,你通过这个办法就可以解决问题。很多像这样的现象,我们一定要把事情搞清楚。这个问题绝对不能处理。你处理他,我就处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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