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丰县审计局审计组在对某单位1999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单位库存现金余额长期出红字,且红字金额均在7~10万元以上,至审计时止,库存现金余额红字达13万多元。 审计人员对这一违反常规的现象询问了该单位财会人员,回答说,由于经营收入不能及时到账,而费用又要按时列支而造成。粗看起来,这一解释似乎合情合理,但细心的审计人员仍是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经过分析认为,如果是收入不能及时入账,也即是存在赊销等收入不能及时收到现款的现象,而要列支费用,必然要借款垫支,但垫支款从何而来。带着这一疑问,审计人员找来该单位近三年来的账本一一从头至尾再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就是没有发现任何大笔借入款项,且赊销现象也不很严重,“应收账款”总账金额仅为16万余元,并进一步发现“库存现金”余额几年来一直出红字,初步认定该单位极有可能设了账外账。审计人员便找来该单位负责人进行询问,该负责人解释说,有一部分收入款还未入账,垫支了税款。但其又出示不了税票,不能自圆其说。经过审计人员的再三追问,并对其讲明政策、晓之以理,该单位负责人才同意将三年多来另外保管的账外经营账交了出来。原来早在三年前,该单位为了漏交一部分税款,将其部分经营业务在账外列收列支,累计销售收入达35万多元,除弥补销售成本及列支部分经营费用外,至审计时止,库存现金还结存19万多元。至此,一起少做收入、多列支出,账外经营案才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