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鉴证、评价一个领导人员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必须突出对其所在单位管理状况的审计,突出内部控制的审计评价,在此基础继而开展其他方面的审计。 首先,是要看他是否依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检查的方式一是向被审计单位有关管理人员和当事人询问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立情况的现状;二是查询被审计单位有关内部控制方面的文件资料;三是查阅以前年度有关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方面的档案。为了全面完整地反映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现状,审计人员有必要采用如文字说明法、流程图法、调查表法对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进行描述,以便为下一步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做好准备。 其次,审计人员应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如果认为是健全或基本健全的,则可对该单位的内控系统予以信赖,并测试其有效性;反之,不予信赖,而直接进入实质性审计。 第三,测试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即检查认为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了认真的贯彻执行,是否有效的保证各项控制目标的实现。一般可视情况分别采用追踪法、实验法、观查法进行测试。 第四,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内部控制制度的评价。审计人员依据审计工作记录,取得的有关证明材料及测试结果,撰写内部控制制度的评语,作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评价内容的一个重要方面。评语中应指出存在的弱点,评价其健全性和执行情况,并提出改进建议,并据此结合在财政财务收支、资产保值增值、合法经营等方面审计中发现的有关情况和问题,评价领导人员在任期中应负有的相关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