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安排要注意计划性。在审计力量和审计时间的安排上,要重点保证;如何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下,抓住重点、将几个项目套搭实施,这就需要我们精心计划、周密考虑。 2审计方案要注重科学性。在了解被审单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再对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实施步骤、人员分工、时间安排、注意事项等进行考虑,然后拟定方案,经领导批准后正式实施。 3审计程序要遵守法定性。离任审计的法定程序已体现在前述两个《规定》中。按这个法定程序办事,是依法审计原则和独立审计原则的具体体现,是离任审计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 4审计取证要具备充分性。在取证的方法上,不仅要从审阅账表凭证入手,检查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从清查资产、实物、有价证券入手,检查账实是否相符;而且要通过调查有关当事人、责任人、知情人,来取得一手资料,弄清经济活动的原始本貌和真实情况。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综合分析,把最真实和最有说服力的证据作为审计证据。 5审计内容要确保完整性。离任审计应当对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的每一个项目进行检查核实,尤其对双方关心、涉及经济责任的问题,更要查深查透,不留死角;审计人员不可主观臆断,随意取舍,人为缩小审计范围,擅自调节审计内容,犯自由主义的错误。 6审计评价要力求公正性。对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要尽可能用数字来说明;对不能用数字说明的问题,也要用写实的手法来反映;要尊重事实,尊重历史,既不能夸大成绩、回避问题,又不脱离实际、妄加评论。 7审计定性要防范风险性。首先对审计取证的全面性、证明材料的充分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审计事实的完整性进行全面检查,看证明材料与审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是否前后一致,有无矛盾和疑点,通过复核把关来减少审计风险;同时对使用法规的正确性准确性、时效性、适用性,进行逐条对照,检查引用的法规在对象、范围上是否一致,在时间上是否过期失效,对违纪问题的处理是否于法有据、宽严适度等等。 8审计人员要严守纪律性。首先,审计机关要得到被审单位的信任和配合,必须严格执行审计人员回避制度,对与交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近亲和其他特殊关系的人员,都不能进入审计组,以避免引起猜疑、影响审计效果。此外,审计人员还要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纪律,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坚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把工作做细做实;要充分听取交接双方和被审单位的意见,并耐心做好有关说明和解释工作。 9审计建议要具有针对性。对经济活动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充分揭示,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建设性的建议;同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构不成犯罪,但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要及时移交任免机关、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审计建议应当准确恰当,具有针对性;对存在问题既不能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又不能故弄玄虚、小题大作;要抓住重点,标本兼治。 10审计实施要强调时效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交办、委托审计项目时,要注意及时性,真正做到“先审计、后离任”;同时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审计机关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交流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审计机关在实施离任审计项目时,也要特别强调时间、效率,审计人员要努力发扬不怕吃苦、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争分夺秒、加班加点,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项目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