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先下后上”法。所谓“先下后上”,就是年初对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调度。首先将审计项目按行业系统分类。其次按上级要求完成时间的先后顺序对系统作出排列。最后对同一系统的审计项目,按先审基层单位,再审综合主管部门的顺序进行。其目的就是为发现和掌握综合主管部门在下属单位私设“小金库”、乱报费用支出、乱收费等违纪违规问题的线索和证据,以便在审计综合主管部门时,抓住重点,节约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如对某局进行审计时,我们首先开展了两个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通过审计发现该局以白条收取考察费和资料费,于是在对该局财务收支审计时,以此为线索,查出该局自1997年至1999年账外资金62万元。 二是核实固定资产法。在实施审计时,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账实核对。一方面,要以违控商品为重点,查找是否有为逃避控办用账外资金购置商品而未入固定资产账的情况,就此追查购物资金的来源,确定有无“小金库”。另一方面,在核实固定资产的基础上,核实固定资产总账年初数是否与上年固定资产总账年末数一致,再将固定资产明细账与总账核对,检查是否衔接相符,防止销售或转让固定资产不入账,形成账外资金。如在对某企业审计时,发现其多年未设固定资产明细账,审计人员根据平时对其资产的了解,在对固定资产盘存时,发现销售不动产近10万元未入账,借固定资产管理混乱之机,将此笔资金转移账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工资奖金倒挤收入法。时下,不少企事业单位采用效益工资或实行奖金与效益挂钩的激励办法,将收入任务指标分解到科室,甚至具体分解到人,按完成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效益工资、奖金。因此审计时不能单纯审查工资、奖金是否合规,还要按工资奖金提取挂钩办法,倒挤收入完成数,与收入账核对是否一致,可发现有无隐瞒收入、截留财政资金或挂往来账。 四是审查会计交接表法。按《会计法》规定,新老会计交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填制“会计交接表”。通常“会计交接表”中的内容比较全面,既反映账内资金,也包括账外资金。因此对审计范围内有更换会计的单位审计时,应在突击盘存的同时,要细致审查“会计交接表”,以此为线索,可发现账外资金。 五是查阅年度经济指标计划和工作总结。因我们开展的审计大多是事后审计,按常规,单位年初要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年终对本单位进行全面工作总结。审计时,以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为突破口,将计划和总结中反映的有关内容与账面金额进行核对,如发现差异,追究资金去向。 六是从档案入手。从审阅档案入手查处账外资金比较适用于对执收执罚部门的审计。审计人员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执收执罚部门的业务档案进行重点抽查,通过查阅档案弄清对案件的实际收罚情况,再与账面情况核对,核实是否入账、相符,以此追根求源,可查出贪污公款、转移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