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新中国前进的步伐,中国报业走过了46年的不平凡历程。这是光辉夺目的46年,又是艰苦曲折的46年。新中国报纸记载了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领导下为社会主义祖国献身的伟大精神和不朽的业绩,成为共和国46年光辉历史的忠实记录。 新中国报纸事业在46年的历程中,开始和完成了四个转变:从战争时期到和平时期的转变,开创了人民报纸事业的新纪元;从单一的机关报类型向多类型报纸的转变,初步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主义报纸结构;从单一办报向加强经营管理的转变,一批报社开始走上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的道路;从以政治宣传为主向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的转变,报纸成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宣传报道媒介。 人民报纸事业的新纪元 新中国的报纸事业是在继承解放区报纸事业和国民党统治区进步新闻事业传统基础上发展壮大的,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的报纸约有700余家,在长期的革命实践中,报纸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党报的优良传统,培养出一大批新闻干部。在国民党统治区,从事新闻工作的中共地下党员和爱国民主人士冒着生命的危险,冲破反动派的新闻管制,向人民群众报道革命信息,为新中国的诞生作出了具有历史意义的贡献。到1947年,人民解放军转入大反攻,一批又一批城市相继解放,随军进入城市的新闻工作者与原国统区进步新闻工作者相汇合,创办了人民自己的报纸,组成了新中国报纸工作的基本队伍。华北重镇石家庄解放后,立即创办了《新石门日报》,这是关内的第一家大中城市报纸。此后,南京《新华日报》、上海《解放日报》、武汉《长江日报》、西安《群众日报》、天津《天津日报》、济南《大众日报》等大中城市报纸纷纷创刊。《东北日报》早在1948年由哈尔滨迁沈阳出版。被国民党反动派查封的上海《新民报》、《文汇报》等报迅速复刊。当1949年新政治协商筹备会议在北平开幕后,中国民主同盟主办的《光明日报》、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办的《工人日报》相继创刊,中共中央把华北《人民日报》定为中央机关报。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全国报纸事业系统的骨干已经形成。1949年10月1日,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中国报业完成了从战争时期到和平时期的伟大转变,开创了人民报纸事业的新纪元。 在40年的发展历程里,我国报业经过了不同的发展阶段。1950年到1957年,这是新中国报纸在清理、接管旧中国报业基础上开始发展的时期。在1950年2月,全国报纸共281家,其中通过邮局发行的报纸140家,每期发行总数230万份。在全国各种报纸中,日报144家,双日刊13家,3日刊20家,5日刊14家,周刊21家,其他刊期的69家。从报纸所有制看,国营报纸116家,人民团体报纸58家,私营55家,部队33家,其它18家。为了顺利地接管旧中国的新闻事业,中共中央规定了明确政策,坚持保护人民言论出版自由,剥夺反人民的言论出版自由,采取既严肃又慎重的态度,按照各报的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于国民党反动派的报纸一律由人民政府接管,对于各民主党派的报纸予以保护,对私人经营的报纸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如上海《大公报》内部有进步力量并在著名报人王芸生的带动下转向人民,政府允许继续出版。北平《世界日报》坚持刊登反动新闻,被军管会接管。对旧中国留下的外国报纸,没有采取直接封闭政策,而是视其对人民的态度决定是否准于活动。到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文教委员会关于“整顿、巩固、提高质量,重点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一些私营报纸实行了公私合营,一些民营报纸因为不同原因而停办,一些公私合营报纸改为国营报纸。1952年全国邮发报纸236家,至1955年报纸略有增加。随着国民经济发展,到1957年报纸在两年中增加到1325家。 1958年到1959年是报业骤然大发展的时期。在1958年全国报纸发展到1776家。报纸在大跃进的浮夸风中匆匆上马,又为浮夸风推波助澜。报纸发展过快,缺少必要的条件,没有巩固的经济基础,以后报纸大幅度下跌成为必然趋势。 1960年到1965年是我国经济由困难到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报纸从调整充实到稳步发展的时期。在3年困难时期,全国报纸在1962年压缩到308家。国民经济恢复后,报纸有所增加,到1965年增至413家,每期发行总数达2784.8万份。 1966年至1976年是“文化大革命”对报业造成极大摧残的时期。这个时期大量报纸被迫停刊,党报的优良传统被破坏,全国报纸“小报抄大报,大报抄梁效”,当时一些报纸成为打击迫害群众和干部,推行反革命路线的工具。到1976年全国报纸只有236家,但每期发行总数为4403.1万份。 1976年粉碎“四人帮”,特别是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治、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报业的蓬勃发展,成为我国报业发展的黄金时代。品种繁多的报纸在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创刊。自1980年1月1日至1985年3月1日,全国报纸基本情况调查表明,平均每一天半有一家新的报纸问世。1985年全国邮发和非邮发报纸共2191家,每期发行总数为20722万份,分别是建国初期邮发报纸总数的15.65倍,每期发行总数的90.09倍。在这些报纸中,日报227家,占10.36%;非日报1964家,占89.64%。按报纸期发总数计算,全国平均每5人拥有一份报纸。每千人拥有日报量40份,日报后来有所增加,至1987年全国日报255家,每千人拥有日报量49份。 1987年,为了提高报纸质量,使报纸布局合理,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全国报纸重新办理登记,当年登记公开发行的报纸1482家,期发总数18600万份。截止1988年底,全国登记公开发行的报纸1628家,期发总数13780万份。到1989年全国登记公开发行的报纸1576家,期发总数15288万份。除公开发行的报纸外,还有大批办理了内部准印证的报纸,在厂矿企业或一定范围内发行。目前登记内部发行的报纸数目可观,据1989年对27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共4014家。1989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压缩整顿报刊和出版社发出通知,新闻出版署根据通知的精神布署了压缩整顿工作,强调关键是要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目的最终是要促进报业更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