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报道“本位”的重新认定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社会经济活动的轴心已从以往以“人治”为主要形式的计划,转向以“法治”为运行规则的市场。市场已无可替代地成为各种形式经济活动的中心--它既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和适度干预的对象,也是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密不可分的关注点。 当社会经济运行乃至整个社会生活因社会经济体制的改变而发生剧烈变动时,与经济活动相伴的经济报道不仅会在报道的外在形式上,而且不可避免地会因报道功效的变化而产生内在质的变化。这种质的变化,亦就是哲学上所说的“本位”的重新认定。 所谓以什么为“本位”,主要有两层含义:1.在诸事物的相互关系上,以什么为主;2.在对事物作评判和取舍时以何作为出发点。“本位”并不排斥与其相关的他事物。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与国家决定一切的经济活动相应,经济报道的本位在很大程度上是“指导”,即通过有形或无形的宣传,对公民和法人完成计划分配的任务起引导和鼓励作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统一的具有强制性的行政经济计划已不再存在了,与其相关的体现行政控制的经济报道中的“指导”本位,当然也有加以调整的必要。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主体对各种经济信息的大量需求,也为了新闻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经济报道自然应转向以“服务”为本位。近年的实际情况也证明了,哪里的经济报道真正转到了以服务为本位,哪里的经济报道就呈现出新的生命力,就受到读者(听众、观众)的欢迎。 从经济报道以服务为本位出发,可以大致给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报道的功效,下一个初步的定义:为社会经济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沟通和提供市场所需的从宏观、中观到微观,从理论到实际,从静态到动态的有关经济门类的各种信息,以使社会活动的各主体(行政、团体、自然人)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公民和法人)能从中得到足够多的信息,并据此决定或调整各自的经济行为以取得尽可能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对经济报道范围的再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报道的范围偏重于直接或间接反映市场或市场动态的事件和信息。它着眼于市场并回归于市场。 由于面对的是为追求市场效益而不断更新、千变万化的无数个市场主体--他们既是信息源也是信息需求者--信息的报道将在经济报道的范围中占有极重要的部分。如商业信息、金融行情、贸易数量……。从市场角度讲,则有金融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产品市场、产权市场、劳务市场、信息市场等等。因为市场是整个经济运转链条中最敏感、最活跃、最生动、最多变的环节,是经济运行状况的指示器。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西方,经济报道有时也报道一些工业、农业项目的竣工投产,但那往往是作为一个经济事件来报道的,并不刻意强调它们的成就感,况且在整个经济报道中也只占很小的比例。 相比之下,我国以往的经济报道,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体制的环境中,所以它的报道范围与计划经济控制的范围有明显的相关性。在实际的报道内容上,它偏重于计划体制重点发展的部门或行业,而忽视与市场机制有关的部门。如工业部门、农业部门、基本建设行业。同时在报道重点的选择上也明显地有国家控制的反映--当国家经济建设的重心从工业转向农业或从农业转向工业时,经济报道的重点也随之转移。我们的经济报道中也有商业流通部门的消息,但那往往是作为某项建设成就来报道的,而并不在于它的市场意义或信息价值。 如果要用最简单的词句来归纳以往传统经济报道与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报道的差异,那么我们不妨可以说:传统报道的重点范围在“报道建设”,市场经济报道的重点范围在“报道市场”。从以“建设”为主到以“市场”为主,正是我们在确定经济报道范围时应实行的改变。当然,也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改革的发展,国内的情况也在逐渐发生变化。 对经济报道介入社会生活的方式的再认识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报道介入社会生活的方式,简单地概括就是:用各类经济信息为读者服务。 办报的人采集新闻,印刷新闻,不是为给自己看,而是为了给读者看。广播、电视也是为了满足听众、观众的需要。读者读不读,听众听不听,观众观不观,主动权在新闻接受者手里而不在新闻传播者手里。新闻事业没有强制性,它得适应社会的需要。它所面对的传播对象,是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爱好、不同行业、不同观点的人们……对象的广泛的社会性是新闻事业一大突出特点。 在市场竞争中,人们极为需要获悉经济战略、经济政策、法令法规、经济走向、市场行情、经济背景等各方面的信息。因为人们要凭借这些信息来了解市场,认识市场,以便调整自己的观念和行为。由此,经济报道作为整个经济运行的有机部分,跟人们的关系将越来越密切。 用信息为读者服务,之所以应成为经济报道介入社会生活的方式,可以说,是基于两方面的规定性。 1.外部的规定性。从客观需要上讲,市场经济的发展使经济领域各个方面的新的信息层出不穷,人们离开了充分的信息就难以正常地生活和有效地工作。因此,人们对信息有着多角度、多层次的广泛需求。社会需要新闻传媒担当起传递各类经济信息的责任,因为只有新闻传媒才可能做到快速、大量、持续和公开地传递如此之多的经济信息。 2.内部的规定性。从新闻传媒主体的任务来说,它们作为社会上每一位主体(法人、企业或个人等)与社会信息源之间的中介,有责任向每一主体提供尽可能全面、客观和公正的(包括所谓好的和坏的消息)信息。但是,如同在其他领域一样,在经济活动领域,是由每一个个人(或个体)自己作出判断和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后果。传媒应当帮助个人(通过提供信息)而不是代替个人作出判断和决定--如何利用和判断这些信息,那确实是行为主体或个人的权力,报道提供的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