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容共”到“容国”

——1924-1927年国共党际关系再考察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奇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北京 100006

原文出处:
《近代史研究》

内容提要:

1924-1927年间国共关系演变的复杂情形,实际远非过去人们认知中的“容共”或“联共”等语词所能简单概括。其时国共对相互关系的认知和表述既不尽一致,而且随着两党力量对比的变化,这种认知和表述亦发生相应的变化。无论“容共”还是“联共”,都难以单独完整表述该时期国共关系的动态变化过程。1925年后,加入国民党的中共党员只是其中一部分而非全部;与此同时,大批国民党青年转入共产党。国共关系的初始形式在发生改变,亦即由初期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的单向流动,发展为两党党员之间的双向互动。到后期,中共党员加入国民党者渐少,而国民党青年转入中共者日多。另一方面,中共意识形态的强势宣导,中共对国民党地方组织和民众运动的日趋“包办”,以及中共组织严密与国民党组织散漫的强烈反差,使国民党人感到共产党大有“反客为主”的态势,担心国民党“容共”,将转化为共产党“容国”。国民党人对共产党“容国”的危机意识,加速了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破裂。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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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24-1927年间的国共关系,一直是民国史和中共党史研究领域的一大热点。而两党“党内合作”形式又是其中极具争议的焦点之一。几乎从国民党改组之日起,国共之间的争端在很大程度上即是由“党内合作”这一形式引发的。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国共两党不仅对相互关系的认知和表述各有不同,而且各自的表述与客观事实之间亦存有相当的差距。加之1927年以后,两党的历史参与者难免从各自的立场来塑造有关这一段历史的记忆,乃至在数十年后的今天,海峡两岸学者以及大陆学者之间对这一段历史的描述和表述尚存有较大差距。(注: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台北,1966年初版,1973年和1987年两次影印再版)一书可视为台湾学者在这方面研究的经典之作。李著认为,中共利用国民党“容共”“从中牟利,窃夺党权”,若非蒋中正断然武力清党,则国民党早已于此时被消灭(见该书导论)。大陆学者的问题意识集中于探讨大革命的领导权,传统观点强调中共是大革命的领导者,较近的看法则倾向于中共没有掌握大革命的领导权。大陆相关研究论著不胜枚举,此处列举如下3篇:张太洲《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三权”考析》,《党史文汇》1993年第5期;陶用舒《论大革命时期的领导者》,《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7年第26卷第5期;刘国华《关于“党内合作”形式的哲学思考》,《党史研究资料》1998年第2期。)

      事实上,这个时期国共两党关系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两党合作的形式、内容和表述亦随着两党力量对比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和改换。这个时期国共关系演变的复杂情形,实际远非过去人们认知中的“容共”或“联共”等词语所能简单概括。本文试图考察这个时期国共对相互关系的认知和表述的变化,以及两党地方组织和普通党员之间的党际互动状态,进而描述两党党权的强弱对比和组织力量变化的实际情形,或有助于加深人们对这个时期国共关系复杂情形的理解。

      一、从“容共”到“联共”:国共对相互关系的认知和表述

      一般认为,1923年6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和1924年1月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各自正式确立了两党合作的政策。但值得注意的是,两党在做出这一决策的时候,各自对于相互关系的认知和表述,实际上是存有差异的。

      首先,在两党关系的表述上,共产国际和中共方面一开始即将两党关系称之为“合作”关系。《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1923年1月12日)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认为,国民党与年青的中国共产党合作是必要的。”(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编:《共产国际、联共(布)与中国革命文献资料选辑(1917-1925)》,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436页;另,郭恒钰认为,当时共产国际把无产阶级的共产党和资产阶级政党的联盟关系不说是“两党合作”,而称之为“统一战线”,进而认为1923-1927年的国共关系不是“第一次国共合作”,而是“国共统一战线”(见《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9年版,第2-6页)。郭的这一说法显与史实不尽相符。)中共三大《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称:“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议决中国共产党须与中国国民党合作,共产党党员应加入国民党,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感此必要,遵行此议决,此次全国大会亦通过此议决。”(注:中央统战部、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统一战线文件选编》,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第29页。)观此可知,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从一开始就将国共关系定性为“合作”关系,并郑重其事地以决议的形式正式确立下来。

      而国民党方面则有所不同,在最初两年多的时间里,一直没有正式认同两党关系为“合作”关系;国民党一大没有像中共三大那样通过一个关于两党关系的专门性决议。李云汉认为,国民党一大确定“容共”的标志,是1月28日大会讨论国民党章程审查委员会报告案,有关“容共”问题即包括在这一案中。(注:李云汉:《从容共到清党》,台北,及人书局1987年影印版,第176页。)查该案讨论“容共”问题的原委,起因于代表方瑞麟的临时提议,要求在国民党章程中明文规定“本党党员不得加入他党”。针对方瑞麟的主张,中共代表李大钊发表了一个声明,表示中共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服从国民党的主义,并遵守其党章。经过多位代表的激烈辩论,大会最后表决,多数代表赞成“党员不得加入他党不必明文规定于章程”(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50-54页。)。李云汉认为,这一表决,标志着“国民党的容共政策遂告确定”。实际上,提案中并未对两党关系的相关原则做出正面、直接和具体明确的规定。

      其次,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上先后发表过七次演说(包括开会词和闭会词)。(注:七次演说分别是:1月20日上午开会词;1月20日下午演述中国的现状及国民党改组问题;1月20日下午关于组织国民政府之说明;1月21日下午关于民生主义之演说;1月23日下午对于宣言旨趣之说明;1月25日上午关于列宁逝世之演说;1月30日下午闭会词。见《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第4-79页。)在其中关于民生主义的一次演说中,孙中山专门就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一事做出解释,既批评党内“老同志”思想稳健为“不及”,也批评“新同志”思想猛进为“太过”,强调共产主义与民生主义并无冲突,不过范围有大小而已,声称“新青年”一方已“诚心悦服本党三民主义,改共产党员为国民党员”。(注:《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上),第21-22页。)这是孙中山在国民党一大上针对两党关系所做的惟一一次演说,其意为消泯国民党内“老同志”对接纳共产党员所产生的疑虑。除此之外,孙即使在开会词和闭会词中亦未提及两党关系。

      与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分别就国共关系做出专门性的决议相比,国民党一大确定“容共”政策的过程带有某种消极性和模糊性。国民党一大宣言既未提及两党关系,国民党一大前后的舆论宣传,亦著力宣示其党务革新的意义,对与苏俄和中共的关系几乎没有正面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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