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927~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农村合作运动

作 者:
傅宏 

作者简介:
傅宏(1964—),女,四川省开江人,贵州教育学院历史系,讲师,主要从事中国经济史研究。贵州教育学院历史系,贵州 贵阳 550003

原文出处:
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内容提要:

1927~1936年,南京国民政府提倡并推行了农业合作运动,这既是南京国民政府化解其统治危机的现实需要,也是国民党“民生主义”建国方略的重要内容。农村合作运动,作为农业现代化经济格局形成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虽然在30年代呈现出了一派热闹景象,但对恢复和发展农村经济,实际收效甚微,甚至成为了乡村豪绅压榨农民的工具。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7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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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1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0 —2677(2001)01—0124—06

      合作制是欧洲产业革命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一种社会经济组织形式。五四运动前后,合作制思想传入中国。进入20年代后,中国已有零星的农村合作社实践,其中影响较大的是1921年成立的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所倡办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的救灾防灾活动。至1927年1月北洋军阀政府农商部下令“查禁合作社”, 合作运动停止。1927年4月,南京政府成立后,又开始提倡与推动农村合作运动, 特别是1931年后,农村合作运动一度在中国颇有声势。

      一

      南京政府提倡与推动农村合作运动,是出于化解统治危机的现实需要。南京政府刚成立,就被日益严重的农村问题所困扰。当时中国农村经济衰败不堪,处于崩溃的边缘。

      首先,天灾人祸,使农村劳动力锐减,耕地荒芜,农产品歉收,农业生产萎缩。据统计:1934年在全国22个省中,有11省全家离开农村的农户,占这些省农户数的6%以上,其中甘肃、湖北、 贵州三省这个比例占到了10%以上[1](P890)。农民离开土地, 农村劳动力减少,造成了农业生产的萎缩,其突出表现就是耕地荒芜面积不断扩大。据中央农业实验所在1934年所作的近60年中国耕地面积增减趋势表所列的数字可知,1934年,全国可耕荒地占荒地总面积的33.3%,可耕荒地占土地总面积6.36%[2]。耕地面积的减少和生产力的下降,造成30 年代农业生产的严重减产。据统计,1927~1929年全国各省大灾后,水稻减收34%,小米减收38%,高粱减收37%,棉花减收40.5%[3]。

      其次,农村金融枯竭,农民缺少必要的生产资金和农具。20~30年代,农村社会动荡,促使资金流至相对稳定的城市,形成了城市资金大量集中而农村金融濒于枯竭的现象。农民缺乏资金,且告贷无门,大多数人都无钱购买必要的耕畜、农具、肥料和种子,无力维持正常的农业生产。据卜凯(注:金陵大学美籍教授.JL.Buck (中译为卜凯)于民国早期进行了中国农家经济调查和中国土地利用调查,写成《中国农家经济》、《中国土地利用》等著作。)在20年代末30年代初的调查表明,我国22个省的167个地区内,小型农场有65%没有耕畜, 中等农村有38%没有耕畜,中大型农场18%无耕畜,大农场15%无耕畜[4]。 南京内政部1933年公布,10年间全国耕牛减少了1/3[1](P613)。 至于农具,也十分缺乏。据卜凯对安徽、河北、山西、浙江、江苏5 省17个地方的调查,平均用于农具投资的数额仅占农业投资总额的2.6%,其中最高的浙江镇海县为4.8%[5]。缺少耕畜和农具是全国农村的普遍现象。

      第三,苛捐杂税的繁多和高利贷的盘剥,加速了农民贫困化。农民除被征收正税外,还有附加税和预征税。据银行周报所载,“江苏的田赋附税,已经超过正税十六倍”,四川一省竟有征至民国四十几年;一年征六、七次之多”[6]。30年代地主对佃农的剥削有增无减, 全国地租率普遍在45%以上,远远的高出国民政府所规定的37.5%的最高限额。农民负担沉重。在世界经济危机(1929~1933年)的冲击下,农产品价格暴跌,农民收入骤减,致使农村金融枯竭,高利贷盛行。据中央农业实验所农情报告,农村负债率高达60%,而农村借贷的利率很高,平均为三分六厘[7](P342),据金陵大学农业经济系1934~1935 年对豫、鄂、皖、赣4省14区852户的调查,农民借款用于生产的仅占8.4%,用于非生产的占91.6%,其中饮食占42.1%,婚丧占18.1%,其他占31.4%[7](P344)。由此可见, 农民借款的目的是为了维持简单的生活和消费,而不是为了维持和扩大再生产。农民举借高利贷,只可能是“越穷越借,越借越穷”,根本不能改善农民的生产条件,提高农民的生产力水平,反而使农民在沉重的高利息下贫困化加速,陷入恶性循环。

      第四,二三十年代,各种自然灾害袭击着中国农村。如1933年蝗灾扩大至9省1市265县,被害作物686万亩, 损失近1500 万银元[8 ](P290)。1934年全国又发生大水、旱灾,21省主要冬季作物收获成数当十足年之百分比,最高的为70%,最低的为66%,各省主要夏季作物收获成数当十足年之百分比,最高的为65%,最低的为55%[1 ](P614)。天灾的频繁发生,使中国农村损失惨重,农业生产凋敝不堪。

      第五,在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世界性经济危机的冲击下,西方列强为转嫁其自身危机,将大量过剩的农产品如稻米、小麦、棉花等在中国市场倾销。例如大米,中国1928年进口1266万担,1930年为1989万担,1932年为2139万担[1](P412)。洋米、洋面大量涌入中国, 占据国内的农产品市场,以至在30年代初的几年中,出现了中国农业“丰收成灾”的惨状。农民丰收成灾,不仅是中国经济的惨状,而且是中国整个财政经济的惨状。

      农村经济的破产与中国农业的危机,不仅使国家财政困窘,而且使业已存在的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最使南京政府恐惧的是共产党领导的土地革命。对这一切,国民党上下一致认为,共产党活动“猖獗”,主要是农村经济的困窘为其提供了“客观条件”,“本党除了努力治标清除共匪外,还须努力治本”,这个“本”就是指农村经济危机”[9 ]。而伴随着对共产党根据地的围剿,在原有农村尚未治理“清平”的情况下如何治理被国民政府重新占领的“赤化过”的农村,又成为了一个紧迫的政治问题。这样,农村经济的解决不仅仅是化解经济危机所必需,且是巩固现有政治统治之必然。经过反复商讨、上下决策,国民政府认为农村合作运动是一个既能调剂农村金融、复兴农业经济,又能抵消中共领导的土地革命的治国良方。这就是南京政府对农村合作运动大力倡导、推动的经济和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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