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1956年中国社会风习的演变及其特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立志(1968-),男,江西万年人,浙江大学讲师,法学博士,从事中国现代社会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浙江大学 思想政治教育系,浙江 杭州 310028

原文出处:
《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1949-1956年(建国初期)社会风习的演变是在社会形态、社会生活变革的背景下进行的,而它本身又是这一时期巨大社会变革的一个侧面,反映社会形态和社会生活的变革。与建国以前的社会风习演变相比,建国初期的社会风习演变,在演变的取向、方式和动力三个方面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它是一个“计划”的社会变迁过程,而非一种“自然”的转型。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K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1)01-0057-07

      风习与习俗、风俗是同义词,是风尚、礼节、习惯的总和,乃历代相习积久而成,具有相当大的稳定性和凝固性,不容易改变,但不易改变并非停止不变。事实上,风习现象同样有它发生、发展以至消亡的过程,在社会急剧变革时期,风习的兴衰、生灭就表现得更为大量和激烈。在社会风习的演变过程中,往往出现相当多的人对某种生活方式的喜好、随从和追求,这就是时尚的流行。时尚与风习不同,易因时顺势,变动不居,起落无常,是社会风习发生变化的前兆;它有可能经年被人淡忘,也有可能演变成新的社会风习。因此,本文在论述1949-1956年(建国初期)社会风习演变时,同时论及这时期的社会时尚。

      本文主要涉及以下社会风习:民间信仰;消费风习。

      一、民间信仰

      考察中国社会的民间信仰,至少要论及三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意识观念层面。民间信仰的内容是一个糅合体:既有古老原始崇拜的遗留,也有佛教、道教等正宗的宗教信仰,更有俗化的宗教信仰,即乡村社会普遍的多神信仰;既有对习俗礼仪的信仰,也有对神灵世界的信仰;既有信仰各个时代英雄人物的,也有信仰传说中的飞禽猛兽的。第二,制度层面。在制度层面,存在各种各样的民间信仰组织,如香会、庙会、灯会;有近于制度化的信仰活动,如宗族祭祀、迎神赛会,这些活动相沿传习成俗,是社会风习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物质层面。在物质层面,既有进行信仰活动的场所,如寺庙、道院、祠堂,也有信仰组织赖以生存、信仰活动赖以进行的产业,如庙田、祠堂公田等。1949-1956年中国的社会变革,对上述三个方面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冲击。

      受冲击最直接、最厉害的,自然是民间信仰物质层面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规定:“征收祠堂、庙宇、寺院、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因此,经过土地改革运动,祠堂公田不复存在,庙宇寺院田产锐减。苏州灵岩寺当家和尚必邻对来访者说:“寺里有两千多亩出租土地已被征收了,但保留了一百多亩自耕地。全寺约二百人,为了维持生活,除耕种这一百多亩地外,又加开荒地约五十亩,还要继续开荒”。(潘光旦:《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第128页,北京,三联书店,1952。)旧时的僧尼道士,大多出身贫寒,为僧入道,多为谋生,并非出于信仰。寺庙道院既然已不再是谋生之所,他们便纷纷走出庙门,或回家务农,或参加其他生产劳动,没有出路的,惟有“失业”。仅1952年秋冬的统计,全国城市“失业”的僧尼道士就有5 700多名。僧尼道士数量锐减,又导致了寺庙道院的衰败,尤其是农村的子孙庙及小道院,减少几近半数。

      1949-1956年民间信仰组织受到冲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被政府取缔,这类民间信仰组织,旧时往往成为地方精英控制基层社区的工具,或者有浓厚的迷信色彩,这在建国初期国家权力向基层社区扩张和破除封建迷信的过程中,自然在被取缔之列。二是经历一段时间的衰败而逐渐消亡,更多的民间信仰组织经历的是这条衰亡之路。如对太湖渔民中的20个香会组织的调查发现,20个香会中,只有5个是被政府取缔的,而其他在建国初期虽还存在,但无不开始衰败,到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部停止活动或解散了。与前者主要依靠政治变革的推动有所不同,这一种情形是政治变革、经济变革、思想观念变革等综合作用的结果。

      与民间信仰组织衰败相互影响的是民间信仰活动的衰落。这也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第一,集体的、公开的、制度化的信仰活动日趋减少,而被代之以个体的、秘密的、非制度化的信仰活动。如1949年以前,宗族祭祀是全宗族的集体活动,千百年来已成制度,1949年以后,集体祭祀活动已经停止,但一家一户为单位祭祀祖先的活动仍然存在。第二,原有信仰活动的形式被保存,但内容被彻底地改造了,如庙会。传统庙会在其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信仰(祈求神灵驱疾赐福)、娱乐和贸易三位一体的形式。建国初期对庙会的改造,着眼于剔除庙会的迷信成分,利用和改造其娱乐和贸易形式,如舞龙、舞狮经改造已成为一种表演艺术,商业部门还利用庙会组织城乡物资交流会、商品展销会。所有这些,与昔日庙会都有了本质的区别。

      民间信仰作为一种文化现象是一个整体,缺少了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的文化表征,意识观念层面的文化就会走向衰微、淡薄。建国初期,长期被人们供奉祭祀的神灵,逐渐走出了人们的心灵世界。宋庆龄在东北旅行时对此深有感触,她说:“随着这个时代的前进,生活及思想方面古旧与阻碍进步的习惯就会受到尖锐的打击,最重要的一个例子,就是旧的迷信已经失去它对人民的控制了。在永贵村,我们看到祭拜各种神佛的的习俗已经完全废除了。尤其是再也没有人花钱去买香烛及其他迷信品了,新年的时候也没有人浪费时间去拜偶像了”。(宋庆龄:《新中国向前进——东北旅行印象记》,载《人民日报》,1951-01-05)。除去民间信仰物质层面和制度层面的衰败这一直接原因外,引发民众观念改变的更深层的原因,是剧烈的社会变革。农民本来是信命的,认为穷是“五行八字命生成”,“命里只有八合米,走尽天下不满升!”土地改革中地主被打倒的现实,促使他们改变了看法:“土地改革一实行,每个地主的好八字都勿来事哉!”(潘光旦:《苏南土地改革访问记》,第127页。)农民本来是信神灵的,同样是社会变革使他们改变了看法:“敬了几十年神,也没有见减过一颗粮,如今有了毛主席,领导大家翻了身,减了租,反了恶霸,我只跟毛主席走,敬神干什么!”(《翻身中的邵阳农民》,载《长江日报》,195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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