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分期与进入历史新时期的标志

作 者:

作者简介:
孙大力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研究员 北京 100080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确定历史分期应当以社会实践的发展为依据。社会发展史如此,党的历史也如此。党的路线对于历史发展的进程固然至关重要,但决定历史分期的毕竟是党所从事的主要实践活动。由于人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对于党史分期的正确判断也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出现认识变化或不同看法是完全正常的。党对于进入历史新时期标志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但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为进入历史新时期的标志,是完全正确的。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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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1)-01-0047-06

      同社会发展史一样,党的历史本身也是一个呈现着阶段性的客观发展过程。为了能够准确地认识和清楚地说明党的历史,根据客观发展进程确定历史分期就成为党史研究的必要。究竟应当依据什么和怎样确定分期也成为党史编写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对此,本文试谈一点个人看法。

      一、社会实践是确定分期的根本依据

      研究历史之所以需要确定分期,不仅仅是为了便于研究和说明,根本原因在于人类历史的主体——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的运动过程。推动这一过程的是社会的矛盾运动,由于社会根本矛盾的性质及其变化使发展过程出现了阶段性。正像毛泽东指出的,“被根本矛盾所规定的或影响的许多大小矛盾中,有些是激化了,有些是暂时地或局部地解决了,或者缓和了,又有些是发生了,因此,过程就显出阶段性来。”(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4页。)这里所说的矛盾运动,其表现形态就是人们的社会实践。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产生矛盾、认识和解决矛盾,由此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产生矛盾和认识矛盾的过程不可能是同步的。决定历史分期变化的实际是人们认识和解决矛盾的实践过程。在社会发展史中,这种实践过程通常通过多数人的、具有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体现出来,生产方式和生产力的进步,推动了社会形态的发展变化,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人们的社会实践。因此,历史学家主要是依据考古发现的实际材料,根据人类实践活动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来确定历史分期的。

      党的历史也是如此。我们党为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富强而奋斗的近八十年历史,同样是一个不断认识和解决矛盾,从而推动历史前进的实践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党同样经历了不同的发展时期。这些不同的时期之所以形成,关键是由于党从事的主要任务、也就是党认识和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实践活动发生了变化。因此,在考察党的历史进程时,不但需要注意党对社会矛盾的认识程度和先后确定了哪些任务,而且更要注意这些任务是否能够并且何时成为全党性的实践。只有全党主体的实践活动变化了,才会出现分期的变化。在中国进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后,直到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了中华民族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才开始了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在这个时期,中华民族实现独立、解放和富强的要求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的矛盾始终是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随着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一主要矛盾认识的不断深化,同时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发展和社会主要矛盾的阶段性变化,党先后提出了不同的革命任务和奋斗目标,进行了不同的斗争实践。正是这种实践的逐步发展和曲折前进,才使中国革命的进程随之发生了阶段性变化,形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发展时期。

      社会主义时期的情况也依然如此。虽然中国人民对于迅速改变贫穷落后、实现国家富强的要求和我国经济文化落后状况之间的矛盾,应是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也曾把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解决这一矛盾作为主要任务,但直到1978年底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才对此有了牢固认识,发展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才真正成为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十一届三中全会也由此成为党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历史性转折点,成为划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前后两个截然不同的时期的标志。

      把历史实践作为分期的依据,自然就应把使党的主要实践活动发生阶段性变化的重大事件作为分期的标志。比如,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的诞生,1927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一”南昌起义,1937年的七七事变,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等等,都应属于这样的标志。所以,研究党史分期,不能不注意那些标志着党的实践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历史事件。

      这里,还需要正确认识党的路线与历史发展进程的关系。党的路线正确与否对于历史进程的影响固然至关重要,但党的历史毕竟不是路线斗争史。路线的正确与否虽然可以延缓或加速历史的发展进程,但并不能成为历史分期的依据。路线,是客观形势见之于党的主观认识的反映。一般说来,客观形势的变化与主观认识的反映并不同步,主要矛盾的暴露和主要任务的正确确定,都需要一个过程,党的路线也需要经历一个逐步成熟和正确的过程。但路线是否能够标志历史分期,则要看党的主要任务、主要实践活动是否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党的历史是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的历史,党史的分期也应当从这个客观实践来考察。历史上有些标志着党的路线发生根本性转变的重大事件,尽管都对历史进程产生了决定性影响,但却并不一定都能成为历史分期的标志。

      例如,民主革命时期的遵义会议和社会主义时期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都是党的路线由错误走向正确的标志,都对党的历史产生了意义深远的决定性影响。前者开辟了中国革命的胜利道路,成为中国革命由失败到胜利的转折点;后者开辟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成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从遭受严重挫折走向成功的转折点。两者都是党在不同时期从幼稚走向成熟、实现历史性飞跃的标志。但历史性的飞跃并不等同于历史的分期,能否成为分期的标志还是要看党的实践活动是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遵义会议固然是党在民主革命时期从幼稚走向成熟、从失败走向胜利的转折点。但从实践来看,党从事的主要任务在此前后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依然是进行国内革命战争,因而不宜把这次会议作为历史分期的标志;而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党从事的主要任务则发生了根本性改变,由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变为集中精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根本性变化使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成为历史转折点的同时也成为历史分期的标志。因此,把遵义会议和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比较,虽然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两者的历史地位,但并不意味着两者都是历史分期的标志。两者在实现历史飞跃方面的巨大作用都是显而易见的,必须充分肯定,但确定党史分期毕竟需要从党的实践活动来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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