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新“阶级斗争”论断与“文化大革命”的起因和特点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东林 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北京 100009

原文出处:
中共党史研究

内容提要:

毛泽东50年代后期至60年代“阶级斗争”理论的发展,并不是简单的范围扩大和循环,而是有着明显的内涵变化,经历了重提、扩大、重新确定打击重点的过程,从1964年起开始形成一种新的“阶级斗争”论断,认为“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这成为“文化大革命”发动的重要原因和主要依据,并构成了“文化大革命”不同于中外历史上任何政治运动的特点。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01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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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D6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 3815(2000)06—0072—07

      “文化大革命”(以下简称“文革”)为什么会发生?笔者认为,要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应该为“文革”作一个比较具体的定义。现在讨论“文革”起因中的许多分歧,实际上是各人对“文革”特点认识的分歧。本文拟从社会结构的层面对以往关注较少的几个方面作一些初步的探讨。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文革”刚过去五年就给其作出了准确的性质判断:“‘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这个判断被历史证明是科学的、正确的,是我们研究“文革”的基本判断点。另一方面,《决议》毕竟是党的政治决议,不是学术研究的具体论证,它主要是对这场错误运动从执政党的角度作出性质判断,没有必要从社会、经济、历史等层面一一论及其成因和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经过改革开放20年的思想解放和苏联东欧剧变引起的反思,人们已对“文革”前及“文革”时期的历史有了较深的研究,因此在《决议》的基础上,应该允许作出更多层次的阐释。

      笔者认为,如果从比较“文革”不同于中外其他政治运动的历史特点考虑,是否也可以作出另一种表述:“文化大革命”是毛泽东出于“反修防修”目的,用新的“阶级斗争”论断对党和国家的政治形势作出严重错误判断,而以党的名义激烈发动,把主要斗争矛头指向执政党内,有群众广泛投身其中的极为错误的政治运动。这场运动产生了林彪、江青等野心家集团,把“文革”给党和国家、人民造成的灾难推向了极端。这个表述又可以用三句话阐释:

      一、“毛泽东出于‘反修防修’目的,从新的‘阶级斗争’论断对党和国家的政治形势做出严重错误判断”

      我们通常说,“文革”是“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产物,就其错误根源来说,这是正确的。但是,具体分析一下50至60年代毛泽东“阶级斗争”理论的发展,可以发现,其“资产阶级”的含义并不是简单的范围扩大和循环,而是有着明显的内涵变化,经历了重提、扩大、重新确定重点的过程,形成一种新的“阶级斗争”论断,成为发动“文革”的依据。

      1956年中共八大通过的“政治决议”宣布:“我国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已经基本解决”,毛泽东当时即有保留意见,认为“决议”通过得草率了。后来在1967年11月的一次谈话里,毛泽东又不符合事实地指责,未经过大会主席团也不征求他的意见就通过了八大“决议”。

      1957年反右斗争开展后,在八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说: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主要矛盾仍然是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中共八大的表述基本被改变。但是,究竟“阶级斗争”中的“资产阶级”应当具体表现为什么?他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结论。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划分标准,剥削阶级在被剥夺生产资料后作为整体阶级应该已经不存在。因此,在反右派斗争中,毛泽东把没有改造好的资产阶级的进攻视为阶级斗争,然而这种标准也不能说明在整个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两个阶级的斗争是主要矛盾,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资产阶级成分的人将逐渐死亡,直至消失。

      1959年庐山会议和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上,虽然斗争扩大到了党内高层,“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被说成受党外资产阶级影响的代理人,阶级斗争被强调要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但是,会议仍然没有对敌对阶级的主体作出新的定位判断,对“资产阶级”在哪里的问题仍然没有新的表述。

      内涵发生变化的转折点,是1963年至1965年的“四清”运动。1963年5月制定“四清”《前十条》时,关于打击对象, 毛泽东还认为主要是原有的“阶级敌人”,即“地富反坏右”。在杭州会议上,他虽然提出“有些地方社队的领导权实际上已落在地主富农分子手里,其他机关的有些环节也有他们的代理人”,但认为多数地方还应以正面教育为主,“四清”内容是清帐目、仓库、财务、工分,要团结95%以上的群众和干部,“建设一个好的党、好的干部队伍和美好的社会”。(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9、1110页。)应该说, 这时候界定“阶级斗争”主要对象的,仍然是三大改造完成以前,甚至是民主革命时期所依据的标准。

      1963年11月通过的“四清”《后十条》,对阶级斗争对象的认识发生了一些重要变化,重点开始转向党内,强调要“整顿农村基层的党组织”,已经普遍地把党内外、上下联系起来,要“追上面的根子”。到了1964年6月,毛泽东提出国家有三分之一的权力不在我们手中, 刘少奇也说省委市委都有“他们的人”。在“四清”依靠对象上,已不再强调依靠基层干部,而是认为群众没有发动起来前,不能强调团结95%以上的干部。

      1964年9月发出“四清”《后十条》修正草案以后, 斗争对象已经是地委以下的基层党组织,包括地委也被认为有烂掉了的。强调整个运动都由地委以上机关干部组成的工作组领导,夺权、放手发动群众被放在了第一位。这样一来,基层党组织实际上已经被踢开,这时候的“四清”可以说已和“文革”前期比较相似——基层的党组织失去了领导作用,党中央先通过工作组而后是由工人、解放军宣传队进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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