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623(2000)03-0041-06 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西欧曾经出现过重商主义。重商主义作为反映当时商业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一种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确立和发展曾发挥过重要的作用。可以说,13世纪从蒙古高原崛起的“一代天骄”成吉思汗也是一个重商主义者。他是代表蒙古封建统治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具有商业精神,提倡自由贸易,实行开放型经济政策的开明君主。他的重商思想和政策措施,对恢复和发展蒙古社会经济,促进东西方物资文化交流曾产生过巨大的影响。笔者将从成吉思汗重商思想的内容、表现、原因及作用方面作一初步探讨。 一、成吉思汗重商思想的主要内容 成吉思汗特别重视发展商业。他认为商业是增加社会福利,增进人类和平的正当行业,尤其把对外贸易看作国家的“金麻绳”,看作同世界各国友好交往、和睦相处的法宝。成吉思汗统治后期,随着蒙古领土的扩张,西域花剌子模便成了邻国。花剌子模王在位的晚年,居民安居乐业。“战火熄灭了,路上的盗贼、匪徒肃清了,一群群商人到可能获取利润的任何边陲地区去。由于蒙古部落是游牧民,远离城市,他们十分珍视各种织物和垫子,关于同他们通商可以赚钱的消息便远播开去了”[1](P257)。为此,西域商人,纷纷来到蒙古。成吉思汗也“寻求和他建立最友好的外交和商业的联系”[2](P187)。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成吉思汗于1218年向花剌子模派出一个庞大的商队,并在给算端国王的信中写道:“我愿意和您友好交往,希望你明白两国人民进行贸易,共取利益的正确之事。”[3](P189)“你邦的商人已至我处,今将他们遣归,情况你即将获悉。我们也派出一队商旅,随他们前往你邦,以购买你方的珍宝。”[4](P90)“当您清除了敌人,将同我们邻接的地区全部占领和征服后,我们两国就成了邻国,为了在两国沟通协作一致的道路,要求我们拿出高尚明达的态度来,担负起患难相助的义务,将两国之间的道路安全地维护好,避免发生险情,以使因频繁的贸易往来而关系到世界福利的商人们得以安然通过。当我们之间建立起亲睦关系以后,就没有人动坏念头了,也没有人支持纷争和叛乱了!”[1](P259)但成吉思汗派出的商队抵达讹答剌时,该城长官亦纳勒术,看见他们的财物,起了谋财害命之念,以成吉思汗军事间谍之名将商队扣留,抢劫财物并杀害了商人。这就是蒙古历史上有名的“讹答剌”事件。这一事件给成吉思汗提出了两难选择。经过深思熟虑后,他采取了“和平争取,武力解决”的办法,先派去使者,要求赔偿。他的这一正当要求遭到拒绝后,便采取了武力措施。由此引发了改变历史的成吉思汗西征。 成吉思汗作为朴素的牧民领袖,具有思维开放、向往知识、尊重人才的开明思想,这充分表现在他对商人的信任和肯定上。他认为,商人不是世人鄙视的对象,而应该是人们学习的楷模。他在《必里克》中说:“就像我们的商人带来织金衣服和好东西并坚信能从这些布匹织物获得巴里失那样,军队的将官们应当很好地鼓励儿子们射箭、骑马、一对一格斗,并让他们练习这些事,通过这样的训练把他们练得勇敢无畏,使他们像坚毅的商人那样掌握他们所知道的本领。”[1](P357)他不仅这样教导子孙,而且付诸了行动。1218年,当来蒙古经商的花剌子模商人返回时,“成吉思汗命他的儿子、那颜、将官,各从自己的部属中抽调两三个人,让他们随那队商人去算端的国土,在那儿作生意,收购奇珍异宝”[4](P23)。他鼓励子孙后代学习商人们不怕艰难,兢兢业业,敢冒风险,勤奋好学,从零开始的创业精神。这样就组成了共有四百五十多人庞大的商队,两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业已开始。 成吉思汗提倡自由贸易,坚持公平卖买、等价交换的原则。他指责商人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不择手段的不义行径。反对商业交易中的不守信用、相互欺诈,尤其对那些欺行霸市、投机发财、盘剥百姓的奸商,主张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予以打击。同时,成吉思汗重视发展斡脱商,建立起了由国家集中管理,上层垄断经营的商贸体制。 二、成吉思汗重商思想的具体表现 成吉思汗为了鼓励发展商业和对外贸易,实行了许多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政治上以富商大贾担任行政要职,提高其社会地位。同时还在蒙古帝国上层培育了一批重商、扶商的代言人。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和后来,不少商人充任了蒙元王朝的显官,如回鹘富商镇海为蒙古四大名相之一,权力在耶律楚材之上。回纥人阿三、阿合马、桑哥及汉族卢世荣均为商人,先后主政掌管财政经济大权。经济上以减免商税、鼓励经商、开办官商、发展斡脱、提供资助、增加渔利等办法来便利商民。蒙古帝国初期,蒙古地区民众的财产主要是动产即牲口,如牛、马、羊、骆驼等,税收也以马牛羊计算。在《蒙古秘史》中,有成吉思汗为了救济王汗曾经从属民中征收忽卜出儿的记载[5](P436)。当时,这种忽卜出儿主要用于济困和社会福利。据拉施特记载:“过去,在他们(蒙古人——引者注)的习惯和惯例还存在的时候,每年从全体蒙古军队中,以马、羊、牛、毡、克鲁惕(指干奶酪——引者注)等作为忽卜出儿,分给贫困的斡耳朵和亲兵们。”[1](P221)根据成吉思汗的《大扎撒》,一律免除宗教人士、贫民、教师、医生及各类知者的赋税负担。到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成吉思汗时代向经商者课税的记载。实际上从窝阔台统治时期,占领中原地区后才设立税所,开始征收商税。太宗元年(1229年)有人建议,得汉地无用,不如空出来作牧地。耶律楚材奏言地税、商税、酒醋、盐铁、山泽之利,周岁可得银五十万两、绢八万匹、粟四十万石。太宗接受耶律楚材的建议,设十路征收课税使,开始课税[6]。法律上,承认并保护经商者的合法地位和各项权益。在《大扎撒》中明文规定:“要保护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又实行了国家集权管理对外贸易,逐步建立了直接干预商务活动的体制,甚至规定:“值得汗采纳的货物,应连同货主一起送给汗。”[4](P92)还在大道上设置守卫,建立驿站,畅通商路,给商业往来及贸易活动提供各种方便。成吉思汗下令:凡进入他国土内的商人,一律发给凭照,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对他们应优视厚待[4](P24)。成吉思汗的这些法令和具体措施不仅在当时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并且已成为草原居民的传统习俗。正如志费尼在《世界征服者史》中所说:“成吉思汗统治后期,他造成一片和平安全的环境,实现繁荣富强,道路安全,骚乱止息,因此,凡有利可图之地,哪怕远在西极和东鄙,商人们都向那里进发。”[4](P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