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语的认知发生基础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炜栋(1940,12-),男,上海,上海外国语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200083; 蔡龙权(1955,10-),男,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语言文学博士生。上海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上海 200234

原文出处:
《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

内容提要:

中介语是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学习者把母语语言规则转移到第二语言的语言规则,并且运用母语语言规则简化第二语言的语言规则的产物。它反映学习者发生一种新的认知。中介语认知的发生与学习过程中的语言、心理、社会和中介语系统等因素相关。中介语认知的系统发生形成中介语认知图式,指导和管辖第二语言习得。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1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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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作为认知过程的中介语

      第二语言习得模式研究和错误分析的发展,使得塞林格(Selinker,1972)注意到第二语言学习者在学习第二语言的过程中会自觉地建立一个既依赖母语、却又不同于母语和目标语的语言系统,并提出“中介语”(interlanguage)这一概念。根据塞林格的定义,中介语既可以指第二语言学习者在学习过程的某一特定阶段中认知目标语的方式和结果的特征系统,即一种特定、具体的中介语言语(an interlanguage),也可以指反映所有学习者在第二语言习得整个过程中认知发生和发展的特征性系统,即一种普遍、抽象的中介语语言体系(interlanguage或the interlanguage continuum)。

      塞林格对中介语所作的定义不仅指出中介语本身是一个阶段——过程的双重系统,而且揭示它是一个更加庞大的系统,即母语——中介语——目标语系统中的一个必然成分和过程。在这个系统中,目标语学习者从母语出发,经过中介语,到达目标语。尽管塞林格认为更多的学习者在到达目标语之前出现学习的伏息现象(fossilization),他坚定地认为,要到达目标语,必须经过中介语。中介语是第二语言认知中的必经之路。

      从语言构成的特征看,一方面符号与意象之间的任意性要求这类符号的数量可能被约束到最低的范围,从而保证语言认知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如果语词数量庞大,又其中存在同一个词的多种拼写、多种读音和多种意义,再存在关于同一个概念的多词表达,那么要认知这种语言是困难的。另一方面,作为语言认知的一个充分条件,语言规则是否系统化,语言的规则系统是否庞大,也直接影响对语言的认知难度。这种同样适用于对目标语语言的符号与意象之间的关系和语言规则系统的观察,意味着学习者有可能对目标语进行系统简化。其结果,在第二语言学习中产生中介语。

      从第二语言认知的角度看,这一认知既不是起因于一个完全受意识控制的目标语,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会下意识地把自己烙印在目标语之上的母语。第二语言认知起因于目标语与母语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作用发生在目标语与母语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目标语又包含母语。之所以发生这种交互作用,一方面是出于人类学习行为中的类比性思维的倾向。另一方面,语言的同类属性促发目标语与母语的交融。如果从一开始就不存在认识论意义上的主体性母语,也就不存在作为客体的目标语,那么肯定不存在作为主体向客体过渡的中介语。既然是第二语言学习,它的前提就是存在所有上述条件,即存在中介语。

      从语言的功能看,语言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是用于交流。在交流过程中,语言的角色是工具。作为工具,它必须同时具备适合使用者与使用对象的某些属性。即使在借代使用中,权且的工具也应该具备这种双向适用性。这一条件同样适用于第二语言学习过程中本族语使用者与非本族语使用者之间、非本族语使用者与非本族语使用者之间、以及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这一观察的结果是发现第二语言学习中存在一种特殊的语言:外国人言辞(foreigner talk)。它的存在前提就是中介语。

      对第二语言认知过程中中介语的发生和建构的进一步认识,要求我们对第二个问题作出更加细致的观察和描写。那就是,中介语的认知是如何按照来自外部和内部的两个互相补充的信息而发生的。我们从四个方面进行分析:中介语认知的语言发生,中介语认知的心理发生,中介语认知的社会发生和中介语认知的系统发生。

      2.中介语认知的语言发生

      中介语认知的语言发生基础首先与乔姆斯基(Chomsky,1965)提出的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相关。乔姆斯基认为,语言受制于一组高度抽象的规则。规则的高度抽象性,使得这些规则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为不同的语言提供了构建其特定结构的基本参数。例如,代词的反身性虽然在英语和汉语中只具有近距制约,在日语中却既有近距制约,又有远距制约,三种语言都遵守互参(coreference)这一语言的基本规则。普遍语法的互参规则揭示,在日本人学习英语的过程中,会出现日语的远距制约规则转移到英语的近距制约规则中去,发生日本的英语学习者借助中介语认知目标语英语的现象(Long,1990)。

      从人类语言的类型看,普遍语法的适用性显然也有自身的范围。然而,正是由于普遍语法的这一属性,使中介语认知的发生更加具有意义。再以英语、汉语、日语为例。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是S(主)+V(谓)+O(宾),汉语句子的基本结构是主+谓+宾,日语句子的基本结构是主+宾+谓。显然,在把英语作为目标语的条件下,日本的英语学习者比中国的英语学习者更多地发生和借助中介语对英语进行认知。

      如果说普遍语法从自然的、基本的语言结构促发中介语认知的发生,那么与普遍语法相对应的语言标记(markedness)则从特定语言的结构特征促使中介语认知的发生。语言标记仅属于个别语言,在普遍语法的制约之外。语言的非标记性(unmarkedness)属于普遍语法的内容。既然母语与目标语是两种不同的语言,他们一定拥有自己的语言标记。而在普遍语法的管辖之内,他们又共享语言的非标记性。不同语言之间这种有连有分的标记键连意味着第二语言学习的某种认知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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