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个体量词语法特点的认知解释

作 者:
范伟 

作者简介:
范伟(1978-),女,山东菏泽人。南京师范大学语言学专业硕士生。南京师范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本文对汉语语法中有关个体量词的四个特点作了认知方面的解释,认为:1.句中名词性成分前必有个体量词与此名词性成分的有界特征及较高的认知地位有关。2.量名之间“的”字的隐现受所表达概念的成分之间关系疏密的制约。3.数量之间可插入形容词修饰成分反映着人脑中认知链条的活动特点。4.个体量词的重叠是表达概念义增加的需要。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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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136

      文献标识码:A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认知语言学兴起,它认为语言结构通过人的思维认知方式与客观世界发生关系,人的主观认知能力作为中介对语言结构起着决定性的影响。认知语言学在语义、语用等各个领域都提出了新概念、新见解。如原型范畴化、隐喻、象似性等,并用大量的语言事实作出了令人信服的解释。

      西方认知语言学已初具规模,而我国学者对自己母语的认知研究才刚刚起步。汉语是一种古老而复杂的语言,承载着绵延的中华文化,闪烁着汉族人智慧的思维和独特的认知方式。汉语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特殊的组织规律正待人们去发掘。个体量词是汉语的特类,体现着汉族人对名词所指事物的认知方式。国外学者在其认知研究中虽对此有所涉及,但都是作为其认知语言学观点的佐证;有的虽将其作为研究对象,但范围和成果也是零星的。因此,笔者在已有的基础上尝试对汉语个体量词的词法特点作一初步的认知方面的考察。

      一、个体量词的界定

      大部分语法著作都没有给出“个体量词”一个清晰明确的定义,总是在“个体名词”与“个体量词”之间循环定义。我们认为,所谓个体量词是指计量对象为具体可感的,可以分别数出来的、在人的意识之中呈现为有界事物的量词,所以它的范围不仅包括大部分语法著作中所讲的“个体量词”,还包括所谓的“临时量词”和“准量词”。这两种量词的次类所计量的对象虽不是事物的个体,但人在认知过程中是把所称量的这部分事物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的。这一整体也是占据一定空间和时间的、可数的、有外形边界的个体有界事物,可视为“认知个体”,而与“真实个体”具有同样的认知效果。如“一池子水”,“水”虽然不是可数的事物,但“池子”一词的量化作用使之变成具体可感的有界事物,不是抽象的无色无味的客体“水”,而是“池子”大小所固定下来的水,人们头脑中就有了“一池子水”的形象,而且还会想象出“两池子水”“三池子水”的形象。又如“一世纪时间”,“时间”不是个体事物,而是抽象事物,这无庸置疑。但很明显,“一世纪时间”在人头脑中却是一个有明确起迄点的界限分明的可感事物。“世纪”一词使“时间”具体化了,可类推“两世纪时间”、“三世纪时间”,均具有个体事物的认知特点。所以“池子”、“世纪”之类的临时量词或准量词应视作个体量词。

      这样,本文的“个体量词”其范围即包括一般语法书中所讲的“个体量词”、“临时量词”和“准量词”。

      二、“凸显”、“有界”与数量限制

      人们对外界事物的注意程度有所不同,关注度高的事物在认知过程中被凸显出来,成为认知中的焦点映射到语言中,是句子语义的重心所在。负载新信息的句子成分易成为句子的焦点,汉语是语义重心后置的语言,句子的谓语部分,尤其是宾语、补语等往往体现着认知过程中的凸显对象。

      在对量词语法特点进行考察的过程中,人们发现在三种句式中名词或名词短语前必有数量限制,我们试对此作一认知方面的解释。

      第一种句式是“N1+V+了+数量+N2”,如“妈妈织了一件毛衣”,“弟弟的手划了一个口子”,“她已经写了三本书”,这种句式中的V是动作V,宾语是施事已完成了的,表结果的宾语。人们对此类句子进行认知时,受事宾语是关注度较高的新信息,是有界事物,自然需要利用数量词组的修饰限制而凸显出来。有界事物是指人根据自己身体的经验认识到个体事物占据一定的空间,可数,有外形边界,进而对认知过程中反映在人脑中的焦点事物也进行了有界与无界的分别(沈家煊1995)。“妈妈织了毛衣”“弟弟的手划了口子”不能成立是因为“毛衣、口子”是认知过程中渴望详细获得的信息,认知地位较高,所以被凸显出来。而这种凸显使得它在人脑中的形象更具体和鲜明,成为突出的有界事物,必然要求对此进行数量限制。

      日本汉语学者古川裕也考察了汉语制约现象句(即存现句)和双宾句两种句式的一个共同的认知机制。古氏观察到现象句的宾语名词一般都是“数+量+名”词组而不是单个名词,且此名词不接受有定性修饰成分,如“那个、我的”之类,如“前面开过来一辆巴士”“对面走来一个人”。双宾语句的远宾语也是如此,如“蚊子叮了他一个大包”“她告诉大家一个秘密”。“前面开过来巴士”“对面走来人”,“蚊子叮了他大包”“她告诉大家秘密”均不能成立,是因为人们认知客观世界的时候,“活动”(包括“移动”)的东西较显眼,因此较容易被当作认知上的焦点而对它产生较强的反应。进而它又被感知为“有界”的东西,是一可数的个体,这样的认知特点要求语法结构为“有界”名词带上数量定语的标记。既然此时数量定语的作用是突出有界个体,那么就不必要求确切的限制量,所以存现宾语和远宾语的数量限制都是不确定的,而有定性的限制成分,如“那个、我的”之类自然与之不符,不被采用。从此推知,“他拿了一本书”之类表示不确定的普通宾语所起的举足轻重的作用也可由“凸显”及“有界”的认知观来做解释。沈阳(1995)在《数量词在名词短语移位结构中的作用与特点》一文中对数量词的作用作了详尽描写,我们认为除了可逆句式(如“十个人吃一锅饭”)是纯语义上的制约之外,其它各类移位结构中数量词的隐现机制均可由上述认知观点来阐释。沈的例句种类有:①泼了小李一身水─→*泼了小李水─→*泼了水 ②开小王一个玩笑─→*开小王玩笑 ③讨厌他一嘴黄牙─→*讨厌他黄牙─→*讨厌黄牙 ④偷了小李一辆自行车─→*偷了小李自行车─→*偷了自行车 ⑤a.我憋了一肚子气─→*我憋了气;b.憋了我一肚子气─→*憋了我气 ⑥他的腿瘸了─→*他瘸了一条腿─→?他瘸了腿 ⑦他跑丢了一只鞋─→?他跑丢了鞋(似也成立,重心是“丢”,事物是次重心,所以可用数量凸显,也可不用) ⑧那只鸟落树上了─→落树上一只鸟─→*落树上鸟 ⑨送小李一本书─→?送小李书 ⑩挂墙上一幅画─→?挂墙上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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