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263(2001)02-0007-12 本文讨论汉语方言里与普通话包含“得”字的补语有关的格式,主要探讨两个问题: 1) 所谓“虚补语”(如北京话的“了”liǎo,也叫做“傀儡补语”)。第1节先考察方言里充当虚补语的形式及其用法,第2节则描写由虚补语构成的可能式的一些特殊格式,如“写不了那么好”(普通话)、“带不了米”(河北冀州话)等。 2) 各地方言用来引进状态、可能、程度等补语的助词的分工情况(第3节)。笔者站在方言类型学的立场,希望能从补语结构中摸索出划分不同方言类型的一些参项(注:本文是在1998年4月在苏州召开的“中国东南部方言比较研究计划-语法研讨会”(以下略称做“苏州会议”)上宣读的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该会的题目是“助词”,与会者主要讨论会前预先设定的100多个有关结构助词“的、得、地”的例句.本文讨论的问题都属于第四组调查例句的范围,即普通话中由“得”构成的补语结构.笔者参加研究会时承蒙多位先生指教,修改论文时也参考了各位在会议上发表的论文,谨此致谢. 论文里的"V"指动词(包括形容词),"C"指广义的补语成分,"R"指狭义的结果补语."R"也包括在"C"的集合里.“不”有时代表某种格式里的否定词成分.)。 一 论虚补语 1.1 普通话傀儡可能补语的情况 描写普通话的可能补语时,有不少语法著作分成几个小类,比如赵元任(Chao 1968:452-57)分成以下四个类型: 1) 一般情况[V得R/V不R]。 2) 傀儡可能补语Dummy potential complements[V得了/V不了]和[V得来/V不来]:这些补语成分似乎没有任何具体意义,主要作为一种傀儡补语,用来给动词提供构成可能补语的机会。 3) Minimal Potential Complement or suffix得-de [V得/V不得]。 4) 词汇性的可能补语(没有相应基本式[VR]),例如“犯不着、来不及”等(注:吕叔湘翻译本里翻成“傀儡可能补语”(赵元任著《汉语口语语法》,商务印书馆,1979,210页):“有两个常用的补语‘了’(liao)和‘来’,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其作用在于使可能式成为可能,是一种傀儡补语”.举的例句是“这事太难,我做不了(/做不来).笔者重视“了”的虚化(语法化),把它叫做“虚补语”.)。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1961:62)同样也把2)、3)和一般补语1)区别开来,强调“-得了”和“-不了”的特点:“‘了’字单独已经没有多少意思,只是和‘得’、‘不’合起来表示可能和不可能,‘得了’和‘不了’是可能补语。 刘月华(1980)依据大量的语料分析,也把可能补语分成A、B、C三类,与赵元任的前三类基本一致,只不过谈到第二类(B类)时没有提到“-得来/-不来”,只提到了“-得了/-不了”一种。 从形态格式上看,2)只是1)的一种变体,即补语部分"R"由“了”来充当。而3)显然不同,否定式跟1)相似,可是肯定式少一个因素。不过柯理思(1995,2000a)已经证明,北方用[VR了]来表示普通话的可能补语[V得R]的方言中,有一部分用[V得了]来表示3),就是说不论1)、2)还是3)都能进入[V+补语成分+了]可能补语格式里,如“拿动了”(拿得动)、“来了(了)”(来得了)和“吃得了”(吃得)。从可能形式所表达的语法意义来看,刘文指出,1)总是与动作的某种结果或趋向有关,而2)一般与动作的结果或趋向无关,换句话来说,2)已经不是结果补语基本式"VR"的可能式,而是构成一种与动作"V"本身对应的可能式: 1) VR…………[V得R](能实现[VR]/[V不R](不能实现VR) 2) V…………[V得了](能实现[V])/[V不了](不能实现V) 刘文指出,2)和3)(即“吃不得”之类)在语法意义上表现出明显的分工情况,其表示的可能义不同。综括起来[V不了]表示与动作者能力有关的可能义,[V不得]则表示说话人对动作的适当性的判断(包括禁止、许可等意义),所以句子往往以受事主语句的形式出现。另外,从句法分布来说,能进入可能式2)的动词比能出现在可能式1)的动词要多,包括大部分形容词、一部分双音节动词、结构较复杂的动词等(只要口语化程度高就行)。这证明,虚补语“了”比一般的"R"结合面要广,语法化程度要高。比如描写常用离合词的手册(中山 1990)所收的554个词条中,有311条能构成“V不了N”格式,如“成不了名”、“动不了身”、“游不了泳”等(注:该书是在日本编撰的汉语教学参考书.其收的离合词当中大部分都能构成“V不了O”(除非是语义上有问题,如“失眠”、“着急”等).能构成“V不着O”的词只有17条,“V不上O”22条,“V不成O”、“V不开O”各6条.一般来说,“V不了O”比“V得了O”容易成立.)。与性质形容词结合时,[-不了]还发展了新的可能义,即表示说话者对命题的真假所下的判断(epistemic meaning(注:我们对可能义的分类(agent-oriented modality=ability,root possibility;speaker-oriented modality=permission,epistemic meaning)基本上采取Bybee等1994的框架.可是Palmer 1986等把许可意义叫做deontic possibility,我们有时为了区别可能义的种类也使用这个术语.表示能力的可能义往往不包括在“情态”范畴里,这也有一定的根据,本文因为篇幅有限,不准备详细地讨论这些问题.),见柯理思200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