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化”对“话题化”的影响

——汉语话题结构个案分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李大勤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通讯地址:100081 北京 白石桥路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

原文出处:
《当代语言学》

内容提要:

本文在充分考虑词语指称差别的前提下把汉语的定语小句分为两类:一是通过移位操作生成的关系化小句,二是由基础生成的非关系化小句。由于在实施移位操作的过程中,前一类小句的COMP位置已经预先被移出的某个NP语迹所占住,其他NP的移位因缺乏“过渡”位置而被阻止。相反,对后者而言,由于不存在与关系化相关的移位操作,其COMP位置恰好可以作为小句内某一NP提升到话题位置的“中间站”,因而通过NP提升所构成的话题句是合法的。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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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问题的提出

      自Chao(1968)和Li and Thompson(1976)以来,汉语句子的话题结构特性受到了学者越来越多的关注。然而,对于汉语的话题结构究竟是怎样生成的,不仅形式学派与功能学派之间的看法大不相同,形式学派学者之间的看法也并不一致。比如,Huang(1982)提出,汉语的话题结构类似于英语Wh-结构,是通过“移位”(movement)生成的,其例子是:

      (1) a.这本书我看过:

      b.s′[ 这本书 [,i]  s[[,NP]我 [,vp][看过e[,i]]]]

      他假设“这本书”在D-结构中处于“看过”后的宾语位置,而后通过转换前移到COMP位置。

      Xu and Langendoen(1985)则主张基础生成说。他们认为,“移位生成说”难以解释以下两例之间的差别:

      (2) 这本书[,i],读过[e[,i]]的人不多。

      (3) *这本书[,i],读过[e[,i]]的人来了。

      作定语的小句或关系小句(relative clause)在“原则与参数理论”(Principle-and-Parameter Theory)中是个移位禁区(island)。(3)中的“这本书”由[e[,i]]位置移出,违背了禁区条件(island

      conditions),因而是个不合法的句子。问题在于(2)同样违背了禁区条件,生成的句子却是合法的。据此,Xu and Langendoen提出,汉语的话题化并不遵循类似于英语“Wh-移位”那样的“禁区条件”,因而汉语的话题结构也就不可能是通过移位生成的。

      “基础生成说”假设汉语的话题或话题语本来就存在D-结构之中,因而诸如“这本书”这样的话题不必通过移位转换操作来生成。不过,这样一来就很难对“这本书”与e之间的同指现象作出恰当的解释。具体而言,如果坚持话题“基础生成说”,那么在处理上述同指现象时就只能面临以下两种选择:要么假设e也是基础生成的,要么假设e是通过删略(deletion)规则形成的。说e是基础生成的,那么就意味着承认D-结构中存在着非PRO性质的空语类,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是不是可以说e是通过删略构成的呢?也不能。因为,“删略”规则只能在S··结构之后进行,也即必须首先假设(1a)的S-结构是(1c):

      (1) c.*s′[[,TOP]这本书[,i] s[[,NP]我 [,VP][看过 这本

      书 [,i]]]]

      (1c)显然是不合法的。它违背约束原则的定则C:指称语是自由的。(Chomsky 1986:188)

      汉语的话题究竟是如何生成的,这首先取决于对汉语“话题”本身性质的认识。不过在这个方面学者之间的看法同样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异。具体情况请参见徐烈炯、刘丹青(1997)的有关讨论以及石定栩(1999)的综述文章。本文的主要目的在于考察一下汉语关系化过程可能对话题化产生的影响,因此将尽可能地把论题缩小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文章讨论的基本理论框架是“管约论”(Chomsky 1986),但对汉语话题结构的假设则依据Chomsky(1977)针对话题化和左置结构(left dislocation)所作的假设,(另见Lasnik and Uriagereka 1988)即:

        I、 S″→ TOP+S′; II、 S′→COMP+S.

      2.关系化移位对论元成分话题化的影响

      2.1 类似上述(2)、(3)这样的例子,涉及到的首先是所谓的小句“关系化”(relativization)问题,其次才是话题化问题。以下我们先集中分析一下(2)、(3)两例,以便说明“关系化”过程中一旦牵扯到移位问题,就有可能对与话题化相关的移位过程产生较大的影响。下面的(2′)、(3′)两例分别是与(2)、(3)意义相应的两个英语句子。

      (2′) This book[,i],few people have read it[,i].

      (3′) *This book[,i],the person who has read e[,i] is coming.

      例(2)是个合法的句子,相应的英语句子(2′)也是合法的;(3)不合法,相应的英语句子(3′)同样是个不合法的句子。尽管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两个意义相应的英、汉句子之间存在着完全相应的结构特性,但至少可以向我们暗示出这样一点线索:如果(2)、(3)两例中充任定语的“读过(的)”都是关系小句的话,那么这两个小句的性质很可能并不相同。假设(2)、(3)分别是由(4)、(5)转换而来的:

      (4) 读过这本书的人不多。

      (5) 读过这本书的人来了。

      那么,我们可以看到(4)、(5)之间存在着一个比较明显的差别,即删略(4)中的“人”后得到的仍然是个可接受性很强的句子,但删略(5)中的“人”所得到的句子,其可接受性就有所降低。请分别与(4′)、(5′)相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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