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所宾语“把”字句中动词补语的制约机制

作 者:

作者简介:
岳中奇 开封大学 中文系,河南 开封 475004

原文出处:
《汉语学习》

内容提要:

在述语是动补结构的处所宾语“把”字句中,述语动词的补语由两类词语充当:一是趋向动词(R[,1]),二是可以和介词兼类的动词(R[,2])。本文从句法成分间语义组配关系的角度论述了制约R[,1]、R[,2]的语义机制。首先,述语动词是否具有致使“把”后词语(受事N[,2])位移的功能,制约着R[,1]、R[,2]在其补语位置上的显现;同时,不同功能类型的动词所导致的受事N[,2]的不同位移,决定了R[,1]、R[,2]在述语动词后句法分布的差异;最终,受事N[,2]同处所宾语N[,3]的不同语义关系,直接影响着对R[,1]或R[,2]某一变体的选择。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8 期

字号:

      [中图分类号]H14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365(2001)02-0017-07

      §0 引言

      0.1 所谓处所宾语“把”字句,就是述语带有处所宾语的“把”字句。本文研讨述补结构的处所宾语“把”字句。请看下面的例子。

      ① a.汹涌的钱塘江潮水一下子就把汽车卷下了堤坝。

      b.他竟然把亲生老母一脚踹下了山谷。

      c.她终于把谋害丈夫的凶手告进了监狱。

      ② a.他把箱子放在了行李架子。

      b.她把一条小狗带到了办公室里。

      其中,例①各句的述语是由趋向动词(R[,1])和一般动词(V)构成的述补结构(VR[,1]),例②各句的述语则是由可以和介词兼类的动词(R[,2])和一般动词(V)构成的述补结构(VR[,2]);其宾语(N[,3])则都是表处所的,“把”后的词语都是动作的受事(N[,2]),主语则都是动作的施事(N[,1])。于是,我们可以根据动词补语R[,1]和R[,2]的不同,将①、②两种处所宾语“把”字句分别记作:

      S[,1]:N[,1]+把N[,2]+VR[,1]+N[,3]

      S[,2]:N[,1]+把N[,2]+VR[,2]+N[,3]

      经考察,S[,1]式处所宾语“把”字句的动词补语R[,1]由“进、出、回、上、下[,1]、下[,2]”六个趋向动词充当。其中,“下[,1]”表示“把”所介引的对象N[,2]离开处所N[,3]的语义,如①a中的“下”就表示“汽车”在“卷”的作用下离开了“堤坝”;“下[,2]”则表示N[,2]趋向于处所N[,3]的语义,如①b中的“下”表述的就是“亲生老母”因受“踹”的作用而坠向“山谷”。而S[,2]式处所宾语“把”字句的动词补语R[,2],则由“在、到、向、往”四个可以和介词兼类的动词充当。

      0.2 有意思的是,①b中的动词补语“下[,2]”可以用“进”替换,而①c中的动词补语“进”却不能用“下[,2]”替换,但这①b、c中的“下[,2]”和“进”却都可以用“到”予以替换。在例②中,a中的动词补语“在”可以用“到”替换,而b中的动词补语“到”却不能用“在”替换,但可以用“进”替换。然而,①a中的动词补语“下[,1]”却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其他任何R[,1]或R[,2]替换。

      那么,这S[,1]中的R[,1]和S[,2]中的R[,2],有的为何可以用别的R[,1]和R[,2]予以替换,有的又为何无法用别的R[,1]或R[,2]予以替换?它们分别表示什么样的语义,这些语义的表述又受到什么因素的制约?再则,这R[,1]和R[,2]在处所宾语“把”字句S[,1]、S[,2]中显现的条件又是什么?这就是说,究竟有哪些因素制约着R[,1]、R[,2]的语义表述,这是需要我们作些深入研究的。

      §1 述语动词V对R[,1]和R[,2]的制约

      1.1 通过观察和分析,我们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动词都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进入处所宾语“把”字句的。有的动词虽可构成“把”字句,但却无法构成VR[,1]或VR[,2]述补结构而带处所宾语N[,3]。例如:

      ③ a.昨天晚上可把大萍吓坏了。

      b.他把新买的那本书赔了图书馆。

      c.书记把工人们反映的意见认真研究了一遍。

      其中的动词“吓”、“赔”和“研究”,它们无论如何也无法附加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N[,3]作宾语。自然,这种无法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的动词,本身也同样无法带处所N[,3]作宾语。但,倘若把例③中的动词换一下,就会相应地生成合格的处所宾语“把”字句来,如:

      ③ a[,1].昨天晚上就把大萍送回家了。

      b[,1].他把新买的那本书拿到了图书馆。

      c[,1].书记把工人们反映的意见带到了常委会上。

      我们拿③a、b、c和③a[,1]、b[,1]、c[,1]比较,其中动词“吓”、“赔”、“研究”和“送”、“拿”、“带”的不同主要在于它能否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后者都可以随受事N[,2]的移动而从一个处所持续到另一个处所,(注:其中③c[,1]中“工人们反映的意见”由“工人”那里出现在“常委会上”,也是一种位移;“带”则也是随这一“意见”的移动而持续的动作。)因而它们都可以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而带处所词语作宾语;而前者则都无法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因而也就无法附着R[,1]或R[,2]而再带处所词语作宾语。可见,能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作述语的动词V,具有随受事N[,2]的移动而持续其动作的语义特征。

      1.2 但是,我们在研究中发现,能出现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的动词,并不单单是具有移动持续性特征的动词,有些并非具有这一语义特征的动词也可以同R[,1]或R[,2]构成述补结构作述语而出现在处所宾语“把”字句中。如,我们将③a[,1]、b[,1]、c[,1]中的动词调换成一些非移动持续性动词,也同样可以构成VR[,1]或VR[,2]述补结构作述语而带处所宾语。例如:

      ③ a[,2].昨天晚上把大萍留在了她姥姥家。

      b[,2].他把新买的那本书丢到了图书馆。

      c[,2].书记把工人们反映的意见写进了笔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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