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藏语”目前还只能理解为汉语、藏语、以及和它们可能有亲缘关系的许多语言的群体。“汉藏语研究”这一语言科学的实际作业就是指对这一语言群体进行调查研究,看看能不能形成一个语系。论证这个语系的形成已经出现一些不同的设想。我于1996年发表《汉藏语系研究和中国考古学》一文(参看《民族语文》100 期专刊)提出的设想是:“原始汉藏语”是一种极古老的语言,它先后分支出“南岛语”、“藏缅语”,剩下“汉台苗语”,最后分支为汉语、侗台语、苗瑶语三支语言。现在我把这个语言的分化情况和分化时代图解于下:
按这个时代进程看,考古学上的裴李岗、磁山、半坡、姜寨、北首岭、河姆渡等文化的居民所说的就是原始汉藏语(严格说,应是各种原始汉藏语方言)。我们管操说原始汉藏语的人为原始汉藏人。为了论证这样的“语”和“人”的存在,我又写了《原始汉藏人的住所和火的使用》(《民族语文》1997,5), 并连续发表了许多篇有关《汉藏语上古音各部同源字考》的论文(《民族语文》1998,4-1999,6)。现在的这一篇,打算围绕着原始汉藏人的宗教问题中的许多有关语词可以互相对应的情况来证明原始汉藏语的存在。 1.汉族的原始巫教即藏族的原始本教 1.1 说“巫” 甲骨文有
字,唐兰根据《诅楚文》“巫”字的写法辨认出这是“巫”字;但是直到今天没有人能说清楚甲骨文的“巫”字为什么要这样写。我怀疑这就是藏文rgja-gram 所指的“十”字形(参看《藏汉大辞典》 530页,藏文转写用国内转写式)(注:张怡荪主编《藏汉大辞典》,民族出版社,1993年。),因为rgja义为“汉族”,又义为“大”,即汉语“夏”
字(上古音用李方桂说(注:李方桂《上古音研究》,商务印书馆,1980年。)),夏者大也。 “巫”字有两义:一个是“巫术”,唐兰在所著《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12页眉批云:“巫者筮也。筮及毉(按:这就是医字)同,皆巫术,故字并从巫耳。”还有一个是“巫师”,《公羊传·隐公四年》何休《注》(《十三经》2205页(注:影印阮元校刻本《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1980年(本文简称《十三经》)。):“巫者事鬼神,祷解以治病请福者也。”这个定义,同样适用于藏缅、侗台、苗瑶各族的巫师。最古的时候,“巫”只有“巫术”一义,因为那时候“家为巫史”,人人行巫术,并没有专职巫师;从而形成一种“民神杂糅,天地相通”的局面。到颛顼时代进行了一次重大的宗教改革,才有了专职巫师。《书经·吕刑》(《十三经》247—248页)说:“若古有训,蚩尤惟始作乱,延及于平民,罔不寇贼,鸱义奸宄,夺攘矫虔。苗民弗用灵,制以刑。……上帝监民,罔有馨香德,刑发闻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报虐以威,遏绝苗民,无世在下。乃命重、黎,绝地天通,罔有降格。”“苗民弗用灵”句,《礼记·缁衣》(《十三经》1647页)引作“苗民匪用命,制以刑。”郑玄《注》:“命谓政令也。高辛氏之末,诸侯有三苗者作乱。其制民不用政令,专制御之以严刑。”公畹按:郑玄似乎先借“灵”为“令”,然后训“令”为“命”。但“灵”义为“巫”,在这里指专职巫师。苗民人人习巫术,反对华夏集团新建立的专职巫师制度。《楚辞·九歌·云中君》(《文选》464 页(注:梁·萧统《文选》,中华书局,1977年。)):“灵连蜷兮既留”,王逸《注》:“灵,巫也。楚人名巫为灵子。”《广雅·释诂四》(《疏证》126 页(注:清·王念孙《广雅疏证》,中华书局,1983年。)):“灵子,醫龍,觋,巫也。” 关于“绝地天通”的故事,《国语·楚语》(559-562页(注:《国语》,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也说到:“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重、黎寔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民之精爽不携贰者,而又能齐肃衷正,……如是则明神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民匮于祀,而不知其福。烝享无度,民神同位。……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观射父所说的“古者民神不杂”,已经有专职巫觋;到少皞时代,九黎乱德,才使得人人作祭,家为巫史,民神杂糅,根据现代文化人类学知识,他刚好说反了:人人作祭,民神杂糅,应该是原始文化早期的普遍现象。也就是说,少皞以前应是一个人人行巫术的原始巫教时代。徐旭生在所著《中国古代的传说时代》(文物出版社,1985,6)上认为颛顼是一位敢作大胆改革的宗教主, 他使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就是使他们成为以前不曾有过的专职巫师。他还认为,这一改革的契机和华夏集团与苗蛮集团间的冲突有关。冲突的原因是苗蛮集团不肯采用北方的高级宗教,即《书经》所说的“弗用灵”。冲突的结果是南方的
兜、三苗、梼杌各民族被击败,分别流放。陈来所作《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一书,(注:陈来《古代宗教与伦理——儒家思想的根源》,三联书店,1996。此书最大缺点是所引古籍中错字误句不少。如“陟”字经常误作“涉”。第33页所引《左传》:“公欲焚巫”下脱“
”字。“杜预注”误作“郑玄注”。注中“巫,女巫也。”前“巫”字下脱“
”字。《礼记·檀弓下》:“吾欲暴
而奚若?”误作“吾欲焚巫
而奚若?”第125页所引“
于六宗”出于《尚书·舜典》, 误作《尚书·尧典》。《风俗通义》误作《风俗正义》。有的地方错得离奇,如第53页引《左传·成公十七年》:“晋范文子反自鄢陵,使其祝宗祈死。”误作“使其祝宗混杂。”等等。)认为夏以前为巫觋时代(即本文所说“原始巫教时代”);殷商为祭祀时代,早期的巫术活动逐渐变成祭司的祈祷献祭;周为礼乐时代。全书就用这个框架写成。这本书立论能创新,引证也很博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