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汉语中的“词(word)”与“语(phrase)”虽然“划水难分”,但并非皆无可能。“司马”是词,因为它已用如名词;“得罪”也是词,因为它不能扩展(如“[*]得了罪”)。根据词汇完整性原则(Lexical Integrity Hypothesis):“短语(句法)规则不能影响(适用)到词汇内部的任何部份”,因此凡属扩展的均为短语,于是下面的例子都不是词: (1)关心:你关什么心? 担心:让我担了三年心。 然而,我们又不能说“关心”、“担心”这些形式永远不是词,因为它们还有下面的用法: (2)关心:她最关心我。 担心:担心他的将来。能带宾语的[动宾]结构不能不是词。因此上述形式具有双重特征:既可以是词,也可以是短语——是词,因为可以带宾语;是短语,因为可以拆开。据此,我们可以把“及物性”与“可拆性”二者作为验定动宾“词”“语”性质的基本标准:凡不可拆开的,是词;凡可带宾语的也是词。反之,可以拆开而又不能带宾语的,是短语。当然,这样处理不免“过严”。譬如:“睡觉”、“走路”、“跑步”等形式,均可拆开,也不能携带宾语,按照上面的标准,自然属于短语的范畴。这在句法分析上没有问题,但不合人们的语感(胡明扬1999)。因为对讲汉语的人来说,“睡觉”、“走路”、“跑步”等双音节形式,都“像”词。这就是说,根据我们的语感,它们不是短语,起码不是一般的短语。语感是语言研究的重要依据,因此我们必须解释上面“句法分析与人们日常语感”之间的矛盾。我们认为,造成这一矛盾的根源不是我们分析上的问题,而是目前理论上的缺陷:我们的语言理论缺少一个“不同规则之间相互作用”的重要层面,而上述“语感”(或曰“词感”)正是这一层面的产物。笔者曾在《论上古汉语的重音转移与宾语后置》(冯胜利1994)中提出:“语言除了语音、句法、语义等不同层面之外,其韵律结构也应视为语言中相互作用的诸多层面中的一个重要的、独立的层面。”我们的词感,正源于韵律这一层面。就是说,“睡觉”、“走路”、“跑步”等形式在句法上虽然不是词,但在韵律上却是“词”——韵律词(冯胜利1996)。它们所以“像”词,因为它们都是韵律词。我们知道,韵律词是语言韵律系统的产物,它的基本形式是音步(双音节),所以只要满足音步,就是韵律词。对韵律来说,是词还是短语,均无碍韵律词的成立。据此,如果一个短语正好是一个韵律词(一个音步),那么它就跟一般的短语不同,因为它代表了语言韵律层面中的一个独立的单位。这样的“短语韵律词”自然会给人一种“单位感”,而人们通常所说的“词感”正是这种“韵律单位感”。正因如此,不仅“睡觉”、“走路”、“跑步”给说汉语的人以“词”的感觉,就是“吃饭”、“喝水”、“唱歌”、“跳舞”、“念书”等双音节动宾短语,同样可以给人以“词”的感觉。显然,这里所谓“词”的感觉,其实都是一种“单位感”。严格地说,这种“单位”不是语义单位(“挂羊头,卖狗肉”语义上可谓一个单位,亦即palmoff,但人们对此并无词感), 也不是句法单位(“同步稳相回旋加速器”是一个句法单位,但显然超出人们的词感)。这种单位,究其本是韵律单位,尽管它既牵涉句法,也涉及语义,最终还可能进入词汇。最可证明这里“韵律单位感”的是下面的事实:只有双音节的动宾短语给人以“词”的感觉,三音节以上的则没有这种感觉。比较: (3)放假放秃尾巴鹰 吃瘪 吃闭门羹 吃亏吃哑巴亏泡汤 泡蘑菇没有人把“放秃尾巴鹰”当做词,也没有人把“吃哑巴亏”、“泡蘑菇”当做词。在动宾结构里,最能给人以“词感”的只有双音节形式。这就是说,人们的“词感”来源于词串的“长度”。在中国人的语感中,过长的动宾语串不像词。在我们的理论中,它们所以不像词,是因为他们不是韵律词。韵律词不排斥短语,但是韵律词不允许过长的短语,因为韵律词是由音步所定,而标准音步只有两个音节。由此看来,汉语的动宾短语必须分为两类:(一)长动宾(多于两个音节);(二)短动宾(两个音节)。长动宾都是短语,只有两个音节的动宾才是韵律词,所以才给人以“词”的语感。 长短动宾的区别不仅有语感上的不同,还有句法上的差异:只有两个音节的动宾短语才能成词,三音节的动宾短语均不能成词。这可以从动宾形式的“可拆性”与“及物性”两方面来说明。 先看“可拆性(separability)”。比较: (4)双音节:[*]得他的罪 [*]奔两次波 [*]亏几个空 [*]满一点意 [*]咳一会嗽 三音节:泡他的蘑菇 尥两次蹶子 开几个玩笑 咬一会耳朵 打一个圆场 这里,不能拆开使用的,只有双音节的动宾形式,三音节的动宾形式一般均可拆开使用。如果把“可拆性”作为词语区别的鉴定标准,那么无疑只有双音节的动宾短语可以成词,而三音节(或以上)的绝对不能成词,因为他们永远可以拆开使用。双音节形式与三音节形式在“可拆性”方面的对立,不容置疑。事实上,这种对立不仅表现在它们的“可拆性”上,而且还表现在他们的“及物性”上。请看: (5)双音节:得罪人 抱怨人 关心他 担心他 [*]进口货物 告别父母 留神钱包 三音节:*开玩笑人 [*]泡蘑菇工作 [*]打圆场他 [*]尥蹶子他 [*]动手术他 [*]咬耳朵他与“可拆性”相反,这里合法的都是双音节形式。很清楚,只有两个音节的动宾可以再带宾语;凡是三音节的形式,一律不能再带宾语。这里,二、三音节之间的对立,也泾渭分明。此外,这种对立还可以进而从动宾形式能否带助词的区别上看出来。譬如: (6)双音节:得罪-过 抱怨-起来 关心-过 咳嗽-起来 三音节:*泡蘑菇-过 *开玩笑-起来 *动手术-过 [*]咬耳朵-起来 只有两个音节的动宾形式可以带“过”、“起来”等形式,三个音节的动宾一般不能带这些形式。根据我们的理论,原因很简单,因为只有两个音节的形式可以成词(因为是韵律词),而三个音节的形式则永远不能成词(不是韵律词)。二、三音节在“能否成词”上的对立,也界判分明。就事实而言,动宾合成词一般都是双音的,如:从事、得罪、留意,等等。可见,只有双音节动宾形式才能严守“词汇的完整性”,而三音节的动宾形式均可拆开使用,而且都不能带宾语(如例(5 ))。这足以证明双音节跟三音节在句法上的一种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