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鸿胪寺正音考

作 者:

作者简介:
平田昌司 日本京都大学在学院文学研究科

原文出处:
中国语文

内容提要:

根据清初的制度,担任朝仪唱赞的“鸿胪寺序班”选用直隶、山东、山西、河南四省生员。而到乾隆十七年,以山东等三省“土语难变”,清朝把序班的籍贯限定在直隶,从此以后直隶音成为朝廷唯一公认的权威性语音。但明清时期的江南人不大重视“北音”,把“南音”视为自己的标准官话。利玛窦等传教士重视南京话,可能受到了南方这种正音观念的影响。清代直隶音在宫廷里享有权威性语音的地位,但它还没有成为整个汉人的共同语音。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5 期

关 键 词:

字号:

      1 引言——有关明清时期汉语共同语的讨论

      明清时期汉语口语共同语的标准音系,传统观点认为是北京音。王力(1957)说:“自从1153年金迁都燕京(即今北京)以来,到今天已有八百多年,除了明太祖建都南京和国民党迁都南京共五十多年以外,都是以北京为首都的。这六百多年的政治影响,就决定了民族共同语的基础。”对这种说法,1980年以来,有些学者提出了不同意见,如李新魁(1980)认为,“口语的标准音就一直以中原地区的河洛语音(一般称之为“中州音”)为标准。……到了清代中叶以后,逐渐有人推崇北京音的地位,提出当以北京音为正音”;鲁国尧(1985)依据利玛窦《中国札记》的记载,以比较慎重的语气提出:“南京话在明代占据一个颇为重要的地位,或许即为官话的基础方言”,后来在1994年增加的“后记”里又指出,在明治九年(1876年)以前的日本汉语教育最重视南京话,并认为“这一史实也有力地证明了明代官话的基础方言是南京话”。(304页)另外杨福绵(1995 )也主张“明末清初的官话基础方言是当时的南京方言”。(69页)高田时雄(1997)、古屋昭弘(1998)等参考多种材料证实了明清传教士的观念里“南京话”(注:古屋(1998)指出,传教士所谓“南京省”指南直隶,其范围相当于安徽、江苏。)代表汉语。总之,关于明清时期汉语共同语的基础,目前存在(1)北京音、(2)中州音、(3)南京音三种学说。

      从永乐十九年(1421年)以来,明清两代的首都一直在北京。倘若在这四五百年间,北方音没有能够取代南京音的地位,似乎不很自然。

      吕坤(1536-1618)《交泰韵·凡例》(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说:“万历中,余侍玉墀,见对仗奏读,天语传宣,皆中原雅音”,(云南图书馆重校刊《吕子全书》本)说明至迟在万历年间,“中原雅音”享有朝廷标准语音的地位。朝鲜李朝《世宗实录》卷六十二页二十六,世宗十五年(即明宣德八年,1433年)十二月壬戌条说:“予欲遣此子弟于义州,使之来往辽东,传习汉语何如?佥曰:辽东乃中国一方,语音不正。臣等以为前所选子弟使之仍仕司译院,常习汉音诸书,每于本国使臣赴京时,并差入送,如此循环不已,则汉音自然通晓”,朝鲜诸臣认为辽东“语音不正”,建议让通事子弟随同使节赴北京学习汉语。

      赵元任曾指出,“规定音位的(如果不是语音的)发音标准的最初尝试,其成果体现在1919年的官方字典《国音字典》里……在此之前中国历代朝廷并没有正式给标准口语下过定义”。(Chao,1961,叶蜚声译文)既然如此,最能看出官方语音规范的根据,可能就是朝廷仪礼中使用何种汉语。本文试据《大清实录》、《学政全书》、《礼部则例》、《科场条例》等清代政书,考定清代朝廷对汉语语音规范的意识。

      2 清朝宗室、旗人的汉语

      讨论清代官话的性质,旗人汉语的方言基础是非常值得注意的问题。(注:关于清朝乾隆年间以前的满汉翻译等语言问题,宫崎市定(1947)作过详细的研究。)太祖努尔哈赤(1616-1626)跟通汉语的朝鲜俘虏谈话时全靠汉语翻译,(注:藤本幸夫(1994)指出,清朝在努尔哈赤时期很缺乏能操汉语的通事,朝鲜方面的清语通事也很少,双方沟通起来很不方便。但到清太宗时代,在沈阳接应朝鲜质子的清朝官员里汉人占多数。)当时满官里面懂汉语的人也极少。而到太宗皇太极(1626-1643)时期,情况有所变化,清廷的汉官已占较高的比例, 这些汉官往往具有使用满汉双语的能力(藤本幸夫,1994)。刘献廷(1648-1695)《广阳杂记》卷一提到“大兄云:满洲掳去汉人子女, 年幼者,习满语纯熟,与真女直无别。至老年,乡音渐出矣。虽操满语,其音则土,百不遗一云”,(中华书局,1957年,32页)这些汉人被俘的年代应该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清太祖努尔哈赤攻陷抚顺、清河之后。因此可以推断:满人开始大量吸收汉语词汇的年代也应该在这个时候,满洲汉字借音的基础应该是辽宁一带的官话。(注:山崎雅人(1990)指出,满洲汉语音在17世纪前期形成,其音系特点跟现代北京音十分接近,个别字音跟现代东北方言或者现代山东方言相似。)据藤本幸夫(1994)所引天聪七年(1633年)宁完我《请变通大明会典六部通大明会典六部通事奏》,太宗和汉官谈话时需要通过汉语翻译。到顺治元年(1644年)清朝入关前后不久,还不是所有的满人文武官员都精通汉语、汉文。顺治皇帝“习汉文,晓汉语”(《顺治实录》卷十五页六),顺治十三年二月丙子有“吏科给事中王启祚奏言,皇上博览群书,内院诸臣翻译不给”(《顺治实录》卷九十八页二十)的记载,可见顺治帝阅读汉文典籍主要依靠满文的翻译。

      满人的汉语水平在康熙年间得到了显著提高。康熙帝顺治十一年(1654年)出生于北京,自述“朕自五龄即知读书”(《康熙实录》卷一百十七页十九,

      康熙二十三年十月乙丑条)。

      法国传教士白晋(Joachim Bouvet,1656-1730)《康熙帝传》也说, “他写得一手漂亮的满文和汉文,而且比朝廷中任何大臣都能更好地讲这两种语言”(马绪祥译,219页),当时满语在宫廷里广泛使用, “我们四个住在北京的传教士,有幸被皇帝召去为他讲解欧洲科学,有的用汉语讲,有的用满语讲,因为满文比汉文更容易,更清楚”(马译,222页), 并且“皇子们都能流利地讲满语和汉语”(马译,241页), 后来就有“我朝家法,皇子皇孙六岁即就外傅读书,寅刻至书房,先习满洲、蒙古文毕,然后习汉书”(吴振棫《养吉斋丛录》卷四,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50页)的规矩。康熙十年(1671年)正月己丑条有上谕:“各部院及各省将军衙门通事,原因满官不晓汉语,欲令传达而设。今各满洲官员既谙汉语,嗣后内而部院,外而各省将军衙门通事,悉罢之。”(《康熙实录》卷三十五页五至六)可以看出,到17世纪后期,宗室、满官都会使用满汉双语——当时满人社会使用的汉语,应该是辽东、幽燕一带的官话,相当于现代“北京官话区以北京市为起点,从西向东,范围逐步扩大,形成西南狭窄,东北宽阔的喇叭形区域,包括河北省东北部、内蒙古东部和东北三省的绝大部分”。(林焘,1987b,167页)(注:笔者很赞同林焘(1987a )所说“在旗汉人中的大多数原来都是居住在东北的汉族人,他们所说的汉语方言就成为八旗的通用语言”的观点,但不同意“到清入关前,满族人之间一般也都以汉语对话”等说法。)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