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 导言 按笔者《小句中枢说》一文的界定,“小句主要指单句,也包括结构上相当于或大体相当于单句的分句。”汉语语法重句法,而不重词法,对于汉语语法规则的构成和显示来说,小句在各类各组语法实体中居于中枢地位。“小句中枢说”的核心思想,在于强调:研究汉语语法,必须以小句为中轴,以句法机制为重点,注重观察句法规则对各种语法因素的管控作用。 以现代的共时来看,汉语既包括以北京话的一般说法为突出代表的普通话,又包括极其丰富多彩的方言。笔者赞成张振兴先生提出并在不同场合作过阐述的“整体汉语。”不局限于北京话或普通话,而把视线投向“整体汉语”,对于更好地认识汉语语法的状况,无疑会大有益处。 本文主要李荣先生主编《现代汉语方言大词典》的四十一种分卷本所提供的语料。为了节省篇幅,语料出处的标明只用简缩方式。比如“广州14页”,代表《广州方言词典·引论》第14页。 壹 宾语问题 1.1 双宾语 双宾语,包括指人宾语和指物宾语。教科书上通常管指人宾语叫间接宾语,管指物宾语叫直接宾语。同是这么三个词语: 你(人称代词) 十块钱(指物名词语) 还(动词) 用R代表人称代词,用W代表指物名词语,用V代表动词,用S代表小句主语,上述三个词语一入句,就会排列组合成为两个格式: A.(S)V·RW:还你十块钱。 B.(S)V·WR:还十块钱你。 通观“整体汉语”,对两个格式的选用形成三种状况: 第一,采用A格式V·RW:“动词+指人宾语+指物宾语”。这是北京话的说法。 第二,采用B格式V·WR:“动词+指物宾语+指人宾语”。这是一些南方的或靠南的方言里的说法。据四十一种方言词典的反映,广州方言、南宁方言是这样,长沙方言“可以”这样,娄底方言“有时”这样。要是句式中出现方言词语,整个说法的方言色彩就更浓。例如: (1)寄封信佢(寄一封信给他)|递杯茶我(递给我一杯茶)(广州23页) (2)许本书我(给我一本书)|借一张凳渠(借给他一张凳子)|送把菜渠(送他一把菜)(南宁27页) (3)把本书我(给我一本书)|借十块钱你|派个助手他(长沙17页) (4)拿钱我呢|拿笔你啊?(娄底14页) 第三,同时采用AB两式V·RW和V·WR。如崇明方言和杭州方言。 在崇明方言里,表示给予意义的一类动词,它们的双宾语位置可有两种: A.V·WR B.V·RW 拨十块钞票我拨我十块钞票 还三升米你 还你三升米 赔一件衣裳夷(他) 赔夷(他)一件衣裳(崇明21页) 在杭州方言里,也有两种情况: A.V·RW B.V·WR 拨我一本书 拨本书我 借(给)我五十块洋钿 借五十块洋钿我(杭州20页) 《崇明方言词典》把(S)V·WR列为A格式,把(S)V·RW列为B格式;相反,《杭州方言词典》先说(S)V·RW,后说V·WR。这是否表明两个格式在两种方言里还有强势和弱势的不同?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然而,无论如何,从语法上说,离开小句格局的规约,只看作为小句构件的词和短语,根本无法讲清楚“整体汉语”中存在的双宾语格式的语法差别。 1.2 宾语的配置 就单个宾语而论,方言里宾语的句法配置有多种多样的表现。 (一)“要+宾语+动词”。“要+宾语+动词”本是寻常句式。比方,北京话里说“要饭吃、要钱用”,表达的是词语的基本涵义。然而,在武汉话里,这个格式却有特殊的作用,它强调某种情况(动作或行为联系的事物)是大量的。例如(武汉14页): (5)他力气大,才要饭吃咧!(“要饭吃”,是说要吃得多饭,食量大。) (6)这样子办事,真是要钱用!(“要钱用”,是要用很多钱,费钱。) (7)碰倒那个犟人,就要话说了!(“要话说”,是要说很多话,费力。) (8)衣服带多了,要箱子装!(“要箱子装”,是要用很多或很大的箱子来装。) 上例的“要饭吃、要钱用”之类的特殊涵义,是进入小句以后显示出来的。它们前头,常加“才、就、真”等副词。 (二)宾语向受事小主语转化。北京话里,说“我吃过晚饭了”,“晚饭”是宾语;若说成“我晚饭吃过了”,“晚饭”便转化成了受事小主语,是表意上的逻辑宾语。方言里也有同样的情况,但句子格局的配置具有程度不同的特殊性,因而显示出程度不同的方言特色。看两个方言。 [甲]杭州方言。杭州话里,可以说“他吃饭得”。但是,最习惯的说法是改成主谓谓语句,即宾语转化成主谓谓语中的受事小主语。例如(杭州19页): (9)他饭喫过得。 (10)他文章写好得。 根据语言环境,全句的主语经常省略,从而使原来的小主语成为全句主语。例如(杭州19页): (11)饭喫过得。 (12)文章写好得。 《杭州方言词典》指出:省略全句主语的最自然,没有一点强调主语的意味。(杭州19页)另外,观察可知:在句法格局上,句末总要配置一个助词“得”。 [乙]西宁方言。西宁话里,宾语一般在动词之后。例如(西宁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