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H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44(2000)05-0125-06 西方修辞学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迎来了全面复兴——新修辞学(New rhetoric或Neo-rhetoric)时期。新修辞学以“多元化、多学科交叉和古今结合”为基本特征[1],而多元化和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结果是学派林立。在众多学派中,比利时列日大学诗学研究中心(Center forPoetic Studies at the University of Liege)杜波瓦(J.Dubois)等一批青年学者组成的修辞学研究小组(自称为Group μ)占有重要地位。他们在1970年出版了《普通修辞学》(Rhétorique générale)一书,他们也因此被称为普通修辞学派(以下简称μ学派)。 该书运用现代语言理论提出了新修辞理论,建立了较为科学的辞格分类系统,为辞格学的研究与发展作出了贡献。我国修辞学界一向重视修辞格研究,然而对该学派的辞格理论和辞格系统的介绍却不多。张会森(1996)、从莱庭(1999)二先生曾介绍过该学派的辞格观点,但可能限于篇幅等原因,未对该学派的辞格理论和分类系统作进一步的介绍与分析。鉴于μ学派在修辞学领域尤其是在辞格研究领域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其加以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将首先分析辞格分类研究的现状,然后介绍μ学派辞格理论及其辞格系统的主要内容,并对其作一简要评述。 一、辞格分类研究的现状 修辞格是修辞学的精华[2](P.98)。自亚里士多德以来,西方修辞学研究者一直重视对辞格的研究。但进入16、17世纪以后,这种研究被发展到了极端,误入了歧途,致使到19世纪末,人们对修辞学失去了兴趣,修辞学“如果不是在实际中,无疑是在思想中已经死亡”,“旧修辞学是一架不停的分类机器”,而且“经常进行糟糕的分类”,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分类“导致了自身的死亡”[3](P.16)。 传统的辞格分类缺乏理论深度,缺乏系统性、罗辑性,标准杂乱[4]。以英语辞格分类为例,对英语辞格分类较早的George Puttenham在《英语诗歌之艺术》(Arte of English Poesie,1589)中阐述了107种辞格,他根据辞格所具有的诉诸性质将其分为三类:依靠“声音、重音、节拍”发生变化取得修辞效果的为听觉辞格;依靠感官发生变化并主要对大脑产生修辞效果的为感觉辞格;既对大脑又对耳朵产生修辞效果的为说教辞格[5](P.491)。还有长久以来流行的二分法,把辞格分为比喻辞格(tropes)和思想辞格(figures of speech)。前者关于语义的转变,后者关于词序的变动。这种二分法为Encyclopedia of Americana(1983)所采用。1984年的Concise Encyclopaedia of Britannica则把辞格分成相似或相关、强调或克制、音响、文字游戏和智力锻炼、讹误等五类。国内修辞界的英语辞格分类同样标准不一、角度各异。徐鹏(《英语辞格》1996)采用Concise Encyclopaedia of Britannica的五分法。陈淑华(《英语修辞与翻译》1990)把54种辞格分为七类:音韵、意象、讽刺与幽默、句式、修饰性、技巧、激情等。文军(《英语修辞格词典》1992)把所列88种辞格分为九类:喻类、代类、反复类、节略类、对照并列类、双关类、颠倒变换类、仿拟类和示现类。冯翠华(《英语修辞大全》1995)把辞格分成音韵节奏、词法、句法、语义和典故改引等五类。或许因为分类标准难以确定,有的研究者干脆不分类。谢祖钧(《英语修辞》1988)在介绍辞格一般分为tropes和figures两类之后,没有对所述辞格一一归类。黄任(《英语修辞与写作》1996)未提出分类问题,只是把所述34种辞格按一定关系分成10组介绍。另外有一本关于修辞与写作的书,书中列述了76种辞格,也未对辞格作任何分类。汉语辞格的分类同样如此。我国现代修辞学奠基人陈望道指出:“修辞的大分类极难,因此也就最不一定”[6](P.71),辞格“分类之多,简直难以列举”[6](P.250)。辞格研究者分类的角度不同,有的从心理角度出发,有的从语言单位出发,有的从表达效果出发,有的从形式特征出发,其分类结果自然大相径庭。正如修辞学家王希杰先生所说:“每一种分类都有那么一点道理,也都有些好处,可都不能叫人们都满意,都没有真正解决问题。”[7](P.416)吴士文先生认为:“修辞格之间和它们各自的内部绝不是一盘散沙,而是存在着某种有机的联系。然而这种有机的联系,至今尚未被人们全然发现,因而也就未能形成一个被人们公认的较为科学的完善的分类系统。”[8](P.123)发现这种有机联系进而建立起较为科学的完善的辞格分类系统是摆在辞格研究者面前的重要课题。依靠传统的辞格理论难以完成这一任务。要完成这一任务,必须建立新的理论,运用新的方法。20世纪产生的一系列重要现代语言理论为μ学派辞格理论的产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从而为辞格研究开辟了新的道路。 二、μ学派的辞格理论 μ学派的辞格理论包含两部分内容:场(Field)理论和操作(Operations)理论。 (一)场理论。场理论包括意义单位(Units of signification)和场描述(Description of the fields)。 1.意义单位。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中有两个重要的概念:能指(signifier)和所指(signified),后来叶尔姆斯列夫把它们修改为表达(Expression)和内容(Content)。μ学派把这两个概念引入辞格研究中,把辞格分成两类:能指/表达类和所指/内容类。能指/表达与词法和句法有关,所指/内容与语义和逻辑有关。μ学派吸收了法国语言学家本维尼斯特(Benveniste)的语言层级理论(level),认为任何话语都可被解构(decompose)为更小的单位。这种解构可同时在能指/表达和所指/内容两个平面(plane)上展开。前者可一直解构到区别性特征(distinctive features),后者可解构到义素(semes),突破了只解构到音素(phonemes)和词素(morphemes)的传统做法。表1表明辞格产生的情况[3](P26)。表中箭头表示层级之间的联系,虚线表示能指/表达和所指/内容两个不同层面成分间的基本联系。每一层都与一个辞格类型相对应。由于每一成分都可用其并列物(co-or-dinate)来定义,所以每一种辞格都是树形图上并列物的改变(alteration)或置换(displacement)。在这个意义上,“修辞是树形图运行的一套规则”[3](P.26)。 可以看出,表1建立在双重二分法(two dichotomies)基础之上,它一方面区分了能指/表达和所指/内容两类,另一方面区分了词(包括<词)和(包括>句)两级,由此形成表2中四个辞格(metaboles)类型。
2、场描述。除了可以采用表2的双重二分法对辞格作截然划分,还可采用“连续场”(progressive succession of fields)的方法对辞格进行描写。根据从纯形式到纯内容的连续变化的过程,可分别产生下列四个相互连接的“场”:塑性场(plastic field):纯形式,有区别但不表意;→句法场(syntactic field):形式起功能作用,词只有在句中起功能作用时才具有意义;→语义场(semic field):部分所指意义受到形式的限制;→逻辑场(logical field):纯所指意义,不受语言形式的任何限制。因为这四个“场”分别对应于表2中的4个辞格类型,所以词法辞格包括作用于词及小于词的有关形态/音形变化的辞格如头韵(alliteration)、半谐音(assonance)、回文(palindrome)等;句法辞格包括作用于句子结构的辞格如省略(ellipsis)、共轭(zeugma)、倒装(inversion)等;语义辞格包括义素置换的辞格如隐喻(metaphor)、换喻(metonymy)、提喻(synecdoche)等;逻辑辞格与改变句子逻辑值有关,不受语言限制如夸张(hyperbole)、委婉(euphemism)、反讽(irony)等。为了更清楚地看出四类辞格在语言过程中发生的时间、位置及其相互关系,μ学派用奥格登-理查兹(Ogden-Richards)三角形图进行表示(如图1)[3](P.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