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斯柏森语法理论体系研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任绍曾 310028杭州天目山路34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外语学院 浙江大学

原文出处:
《外语教学与研究》

内容提要:

叶斯柏森是一位公认的杰出语言学家,一生活跃于语言的广阔领域,论著极丰。他的理论至今仍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叶氏认为语言是人类的一种活动,语言的生命在于形式和意义的相互作用,因此,在语言研究中必须坚持形式和意义相结合的原则。语法研究可以从形式出发探求其意义,也可以从意义出发寻求其表达形式。叶氏据此建立了他的新语法体系——二分体系。他引进了与句法范畴相应的意念范畴,建立了形式—功能—意念的三分体系,认为功能是形式和意念之间的中介。为适应描写的需要,叶氏提出了著名的三品说以及组合式和连结式的理论,在叶氏的理论中可以见到现代语言学的端倪,但是有关意念范畴和双向探索似乎还有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01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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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0429(2000)06-0402-8

      1.引语

      奥托·叶斯柏森(Jen Otto Henry Jespersen)是世界公认的杰出语言学家。他在19世纪最后20年和20世纪前40年活跃于广阔的学术领域,包括语言学、语言进化、语言史、语法哲学、英语语音学、英语语法学、语言习得、外语教学,乃至人工语言。他留下了大量论著,如《语言》、《语言进化》、《语法哲学》、《现代英语语法》、《英语的发展和结构》、《分析句法》等。这些论著至今仍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据1943年5月3日英国《泰晤士报》一篇纪念叶氏的文章统计,叶氏一生发表论著近400种。而根据1955年出版的叶氏自传《一个语言学家的生平》英文版的统计,叶氏从1879年至1943年共发表论著823种(包括再版),身后还有2种问世。布龙菲尔德、萨丕尔、乔姆斯基等语言学家对叶氏的理论都有很高的评价(任1986)。

      在语言理论上,叶氏一方面继承了洪堡特的学术传统,另一方面又预示了乔姆斯基的生成语法。然而,在语言功能方面他和韩礼德又有许多共同之处(Ren 1997)。很难简单地把他的语法说成是形式语法或功能语法。格里森(Gleason 1965)把叶氏语法称为“重视结构功能的功能语法”,而莱昂斯(Lyons 1968)则把叶氏看成是“老派语法学家的杰出代表,站在传统语法和现代语法之间”(Lyons 1968:134)。

      2.语言观和语言研究原则

      我们先概略地回顾一下叶氏的语言观和语言研究的原则。叶氏承袭洪堡特的观点,认为“语言的本质是人的活动”(1924:17)。他否定了当时流行的、把语言看成是一种活的存在的错误观点。他明确指出,语言不像动物一样有独立的存在,语言不是有机体。他说“语言不是实体,不是成品,而是一种行为”(1922:56)。同时他强调语言是人的活动,“语言只不过是人的一种功能”(1922:7),所以语言是和人联系着的,是人的一种属性。那么,语言是怎样一种活动?叶氏说“语言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1922:7),“是一个人让别人了解自己的活动,是这另一个人了解前一个人思想的活动”(1924:17)。这清楚地说明语言是人与人之间的交际活动。叶氏的这一观点与韩礼德的语言观相同。韩氏说,“语言最好视为一种活动;具体地说,是人们在社会上的一种活动”(1964:4)。

      那么语言又是怎样服务于人们交际的呢?叶氏如是说:“语言是人类的一套习惯,其目的在于表达思想感情,特别是向别人传达思想感情”(1933:16)。“每个词、每个句子都是说话人所作的复杂行为。这种行为大部分取决于说话人先前在类似场合的行为,又取决于说话人经常从别人那里听到的东西。但在每一个具体场合,除习惯用语外,说话人必须利用习惯来应付新场合的需要,来表达在细节上未曾表达过的东西。因此,说话人并不可能做习惯的奴隶,而必须将这些习惯加以变动以适应不同的需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就可能引起新的表达式和新的习惯,换句话说,引起新的语法形式和新的用法”(1924:29)。从这一段说明中我们可以看出:

      (1)所谓“习惯”是指习惯性行为,而“每个词、每个句子都是说话人所作的复杂行为”,可见“习惯”是指语言中的词和句,所以可以加以利用,加以变动以适应新的情景的需要。“习惯”也指根据语言里固有的结构型式遣词造句,也就是指语言使用。

      (2)“习惯”实际上是语言结构。叶氏在讨论句法类型时用了“语法习惯”这一术语(1924:25)。

      (3)这套习惯有一个习得过程,但它不仅是个人的,而且是社会的。叶氏还指出,“这习惯性的动作是个人的,但另一个人必须是同一社会的成员并具有类似的习惯,所以语言可以视为具有明确社会性质的人们的一套习惯”(1922:8)。说话人要别人了解他的意思,就“必须符合他所处的社会的语言习惯(speech habit)”(1924:19)。

      (4)“说话人必须利用习惯来应付新的场合的需要。”这说明“习惯”还指人有使用语言的能力,而语言具有创造性(creativity)的特征。

      (5)人们可以利用习惯,将习惯加以变动以适应不同的需要,从而“引起新的表达式和新的习惯”。

      在语言中叶氏区别习惯用语(formulas)和自由用语(freeexpressions)。习惯用语在词序、用词和语调上都是固定的。自由用语是说话人在听到或多或少具有共同特点的句子之后,根据在潜意识里形成的句型当场创造出来的(1924:20)。自由用语要求说话人在每一个具体情况下都要重新创造,要嵌入适当某一特定情景的词,要符合某种句型(1924:19)。这里叶氏向我们描述了人们如何利用习惯用语适应新情景的需要,也就是根据语言体系中的句型遣词造句的过程。

      现在让我们简略地看一下叶氏的语言研究原则。既然语言是一种交际活动,“要了解语言的本质,了解语法所研究的那一部分语言的本质,我们切不可忽视说话人和听话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1924:17)。语言有形式和意义两个方面。叶氏强调指出“语法学家必须始终牢记形式和意义,因为在语言的生命中语音和语义、形式和功能是不能分割的。讨论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从而完全忽略语音和语义经常的相互作用,这对语言科学已造成了损害”(1924:40)。重视交际过程中的听说双方和他们的关系,重视音义结合,是叶氏语言研究中的根本原则。语言是一种活动,且存在于言语之中。叶氏认为索绪尔区分语言和言语是“掌握了一条真理,但无疑走到了极端”(1925:14)。叶氏反对索绪尔把两者截然分开,在它们之间制造鸿沟。从言语到语言是一个抽象过程,要经过六个步骤才能完成(1960:389)。言语是个人的,但个人是社会的一员,语言储存于所有个人的灵魂之中,存在于具体的言语行为之中(1925)。也就是说,语言寓于言语之中,言语是语言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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